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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我们的节日》系列短视频拍摄制作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8 14:13:49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我们的节日》系列短视频拍摄制作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传统节日文化活动的通知》,推动传统节日振兴工程,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深汕特别合作区融媒体中心拟通过短视频形式,记录和展示深汕特别合作区的节日庆典和文化活动,增强文化自信,凝聚团结奋进的精神力量。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范围:深汕特别合作区官方短视频平台视频拍摄制作服务进行的采购。

2.服务要求:

(1)文旅、节庆活动短视频采集报道;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拍摄活动类短视频不少于50条。同步在合作区官方视频号、抖音、小红书等平台发布。重点在春节、端午、中秋、国庆、丰收节、元旦等重要节点,围绕合作区开展的文旅、传统民俗活动采集制作适合短视频平台推送到短视频。让受众能通过该项目更直观地了解合作区的历史底蕴、民俗民风及文化活动开展情况,提升合作区知名度、美誉度。

(2)配备专门的采编团队;

采编团队需配备经验丰富的策划、拍摄、制作等工作人员,安排至少1名拍摄人员在合同期内驻区工作,以便跟进相关拍摄制作安排。驻区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无人机,有独立拍摄、剪辑视频的能力以及文案编辑能力。驻区人员的交通、拍摄设备需自行解决。技术人员需依据甲方需求,即时配合甲方进行工作调整。

(4)素材归档

为方便素材储存归档,乙方收集、整理、拍摄的所有涉及活动素材,须按照专业规范做好归档,每次活动结束后向甲方提供一次归档素材,以便甲方日常宣传文件制作和撰写报告总结。

(6)推广要求

乙方进行前期文案撰写、短视频拍摄内容及视频剪辑等各环节,都需实时交由甲方进行核验,短视频完成后经核验方能推送。

短视频核验标准:时长10-30秒;单个视频须包含3幅或以上的画面,原则上为航地拍+特写组合画面,或一镜到底等丝滑运镜等;视频须含标题及活动说明文案;短视频在活动开始后3个小时内完成核验交付。

(7)甲方提出的与服务项目相关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所拍摄的影像资料以及短视频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甲方授权后,方可在其它平台发布相关作品。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在其它平台制作发布同一题材的相关作品。

3.服务成果: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一年度的宣传工作,在合同期内的第12个月,确保完成50条作品制作。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中标之日起一年。

2.付款方式: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的3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0%支付款项。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满足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违约金中标之后双方详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2.报价单中需要体现一年期合作内计划达到的粉丝量、点赞量、浏览量的对应价格;

3.驻区工作人员所产生的费用需要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4.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0月29日9:00至2024年11月4日18: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dzb_rmtzx@szss.gov.cn

5.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6.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7.采购人或采购主管部门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融媒体中心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 郑工

联系方式:13411079021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XXXX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