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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关于“智慧财政”系统维护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30 10:42:56

一、采购项目名称:“智慧财政”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智慧财政”系统是深圳市财政局开发的以“数据”为核心的“安全、智能、开放”的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目前我区已上线包括应用基础支撑平台、基础信息库、预算编审、预算绩效管理15个子系统,为保障区各单位各项财政业务安全、高效开展,我局拟选择一家优秀服务单位开展智慧财政系统运维服务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主要负责“智慧财政”系统应用基础支撑平台、基础信息库、预算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审、指标管理、政府投资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国库支付管理、总预算帐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公务卡管理、核算模块、资金监控、预算编审管理、非税缴费15个子系统的运维工作,包括对深汕特别合作区各预算单位的系统技术指导,解决系统问题、维护系统稳定、对各单位需求进行密切沟通,配合各单位完成智慧财政系统业务的开展、提升业务处理的效率等

2.服务要求

提供第三方运维团队进行驻场服务,提供针对全区的系统智能运维服务,保障各系统的正常使用,解答各预算单位日常系统操作及业务咨询,及时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定期进行服务总结,组织用户培训等服务工作;并配合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各科室开展工作。

3.服务成果

保障我区“智慧财政”系统平稳运行。具体根据后期合同约定为准。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本公告所含内容服务期1年,合同期满后,我局可根据服务方的履约情况等综合考虑合同是否续签(合同一年一签,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但最长不超过36个月,具体服务日期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2.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满足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违约金中标之后双方详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0月31日上午9:00至2024年11月5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黄工:1982056999@qq.com

4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详细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18856979940

附件 “智慧财政”系统维护服务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