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乐器演奏培训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搭建一个面向器乐爱好者的学习平台,提升合作区文艺爱好者的音乐素养,活跃基层民众的文化氛围,现拟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乐器演奏培训活动。本次活动以“弘扬时代精神、培育音乐人才、丰富合作区文化生态”为主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项目。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按照甲方要求,负责组织并实施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乐器演奏培训活动,共计开展乐器演奏培训不少于20课时,每课时不少于120分钟。
2.服务要求
提供专业师资队伍,开展乐器演奏培训须涵盖吉他、贝斯、架子鼓、钢琴四种乐器;
(2)准备必要的乐器设备、教学设备、教材及培训场地;
(3)承担培训期间的后勤保障,包括但不限于为培训老师提供食宿、交通安排;
(4)负责培训课堂的摄影摄像及留存、刻录工作。
(5)负责做好活动应急保障方案(如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等),完成主办方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中标之日起至甲方验收合格。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满足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违约金中标之后双方详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5日上午9:00至2024年11月11日下午18:00期间将报价单、营业执照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ggsyj_wt@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单位有权对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2栋
项目联系人:吴工,15713688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