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采购智能执法记录仪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货物总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智能执法记录仪 | 10 | 台 | 配备物联卡 |
2 | 桌面式数据采集站 | 1 | 台 | 小型化采集站 |
3 | 执法记录仪管理平台 | 1 | / | 政务云本地化部署,web操作页面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企业经营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2.供应商提供智能执法记录仪、桌面式数据采集站、执法记录仪管理平台的详细技术清单。
3.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等以项目征集公告内容为准。
4.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期间(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zfhshgzj@szss.gov.cn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6.采购人或采购主管部门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03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353291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