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二期)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拟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开展工程复核工作,项目建设规模合计约1386亩;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选取2个取样点位,开展土壤调查、采样、检测工作,并对施工前后检测点做数据对比分析。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1)通过工程复核,对项目各阶段资料、工程数量、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比对,形成工程复核成果。
(2)参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其相关规定,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调查点进行土壤调查、采样、检测工作(须选择有CMA或CNAS资质认证的检测单位),并提交土壤检测报告、《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级调查内容表》《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评价过录表》等。
2.服务要求
(1)工程复核
①内业审查
根据经批准的设计方案、变更资料,对验收资料进行复核,重点对所有单项工程数量、质量的完整性、一致性、合规性等进行全面客观审查核对;检查建设项目《单项工程验收表》、《施工管理工作报告》、《建设管理工作报告》、《监理工作报告》与竣工图工程量是否一致;检查项目竣工图上图要素是否齐全,标示是否清晰;竣工图中线状工程的长度、宽度、厚度等量算后是否与相关报告数据一致。
针对每个项目的验收必查材料、备查材料的规范性和齐全性出具审查意见并提出修改建议,指导建设单位进行项目资料归档,并形成《内业审查情况表》。
②外业复核
现场复核竣工图与实地是否一致(项目范围是否准确,主要工程在竣工图与实地的一致性等);现场实地量测所有单项工程类型的工程数量,包括点状工程的数量、线状工程长度,以及各单项工程的砌筑材料、建成规格等。现场核实单项工程外观质量。根据现场实地复核情况,编制《工程复核表》。
根据项目竣工建设内容使用卷尺、测距滚轮、GPS-RTK等仪器,结合CAD等软件计算方法,对项目区的位置空间进行定位复核,核对工程设施长度、宽度及数量是否与竣工建设内容一致。
使用混凝土抽芯机和回弹仪检查工程设施材质性能和强度。其复核标准为对每条混凝土渠使用回弹仪进行回弹检测。即对项目中的16条混凝土渠抽取48组芯样,抽取30%完成抗压试验;对项目中的16条混凝土渠完成回弹检测。
③工程复核成果编制
根据内业审查、外业复核情况,针对项目形成《工程复核报告》,报告附工程复核表、现场照片(原则上应包含各单项工程类型的复核记录图片),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实施情况、资料复核情况、现场复核情况(数量和质量)、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复核结论等。(上级有最新要求的,按照最新文件要求实施)
(2)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
①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样品采集检测方法开展检测工作,开展样品采集。开展土壤样品调查采集,填写《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内容》和《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过录表》。
②检测指标。依据《耕地质量等级》国标评价(现行标准),需要检测6个指标:酸碱度、有机质、有效磷、速效钾、容重、耕层质地。
③按要求填报《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级调查内容表》《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过录表》等。
3.服务成果
(1)工程复核报告
(2)编制《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调查内容表》《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过录表》,并提交土壤检测报告和数据对比分析报告。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项目施工竣工后40日内完成。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30%;提交成果后,支付50%,剩余资金竣工决算后支付。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采购方负责项目整体评估监管,违约金为中标金额的5%。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应具备测绘乙级或以上有效资质。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2月6日上午9:00至2024年12月12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办:nynchyyyj_ny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5.采购人或采购主管部门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755-2209509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