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5年森林督查暨林草湿综合调查监测项目询价公告
二、项目概况:
(二)项目要求:
1、根据国家下发的森林、草原、湿地图斑(2025全年度图斑),完成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更新工作、草原资源监管平台更新工作、往年图斑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工作,包括项目需要的外业调查和内业(含文本、附件、图件及图形数据库等)编制工作。
2、主要以省林业局下发的森林、草原、湿地遥感判读图斑为本底值,参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森林采伐、造林抚育、森林灾害和规划调整等资料,结合年度林地变更调查、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国土三调等工作,对因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毁林(湿)开垦、土地整理等改变林地用途和采伐林木情况,核对是否正常使用林地或采伐林木,以及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材料,确定需外业现地核查的图斑,按要求逐块开展现地调查,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含文本、附件、图件及图形数据库等),编制县级自查报告,上报县级自查结果。
3、全力配合甲方做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配合完成上级下发的自然保护地、公益林遥感判读图斑调查,完善图斑数据、档案。协助甲方完成2013年—2024年存量森林图斑整改工作,及森林督查相关其他工作事项。
4、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及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形成的林地、草地、湿地地类为工作范围,结合上级下发的自然资源常态化监测涉林变化图斑,森林督查图斑、林草湿调查监测图斑,造林、林木采伐、森林抚育等森林经营活动,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土地整理、开垦林地等非森林经营活动,以及自然灾害等导致森林资源变化情况,确定边界并记录有关活动、森林资源变化等属性信息,查清林地范围内出现的建设用地、耕地、伐区及新增林地和森林情况,并整合核实照片及相关说明等综合信息生成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年度更新成果。(以2025年为例,深汕合作区2025年下发森林督查图斑82个,林草湿调查监测图斑545个,其中森林督查图斑与林草湿调查监测图斑存在重叠,工作实行包干制,需完成所有图斑的核实工作。)
5、合同期限内,服务单位须委派一名初级以上工程师(需熟悉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林草湿综合调查监测工作,能熟练使用Arcgis、AUTO CAD等软件,具备两年以上林业工作经验),在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进行为期一年的驻点办公(按照区城管综合执法局上下班时间驻点办公),开展所需的内业及外业工作。派驻人员须服从区城管综合执法局相关管理制度,协助完成森林督查、林草湿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甲方为乙方驻点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及基本办公设备,乙方自行解决驻区人员食宿等问题。服务期间,服务单位不得随意更改项目负责人及驻点人员,如未经采购人允许而随意更改,应缴纳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三)服务期限森林督查暨林草湿综合调查监测项目服务期限拟定为2025年2月至2026年2月。合同期满后,采购单位根据中标供应商该年度服务人员配备、业务技术水平、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总体质量等情况进行履约评价,若履约评价结果为优秀,则可与乙方续签下一年合同,但最长不超过36个月,且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四)服务成果:
1.更新2025年森林督查数据库。根据“广东省森林资源在线更新管理系统”的要求填写完成后,通过逻辑检查,生成统一格式的数据库文件;完成森林督查省级检查表、森林督查改变林地用途整改落实情况表、森林督查采伐林木整改落实情况表、森林督查“回头看”落实整改情况汇总表;一图斑一档案。
2.更新2025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库。更新森林资源现状数据库、森林资源变化数据库、森林督查数据库;若行政界线(含村界)发生变化的,需提交最新行政界线数据库。
3.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报告、森林资源年度更新统计报表、年度森林资源变化数据库及森林资源现状数据库。
4.森林督查统计表、森林督查变化图斑验证表、森林督查现地检查卡片、2025年森林督查报告。
5.完成更新林草湿综合监测数据库(遥感影像数据库、森林资源定期调查数据库、林草湿图斑监测数据库等)、提交统计表(各类植被覆盖类型面积统计表、各类森林草地湿地面积或蓄积统计表及各类分项统计表等)、实地举证成果、成果报告等。
6.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数据入库、更新。
7.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相关成果。
8.国家、省、市林业主管部门有关森林督查、林草湿图斑监测工作要求提供的其他工作成果。(图斑相关)。
(五)服务标准:供应商提交工作成果应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关于该类项目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工作报告的内容应通过深汕特别合作区林业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2月17日上午9:00至2024年12月23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cgzhzfj_zczy@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悦和楼一栋2楼
项目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477 /18927918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