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综合管廊智慧化运维设计标准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范围):
本项目需编制完成《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综合管廊智慧化运维设计标准》,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管廊智慧运维体系设计:主要对综合管廊智慧化运维做顶层规划,主要包含总体目标、系统架构等;
2.管廊智慧运维应用系统的组成与功能:按照综合管廊总体设计要求,对综合管廊智慧运维的各应用系统场景需求进行分析论述,对相应的设计标准进行规范;
3.智慧附属设施设计标准:对管廊内的消防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照明系统、监控与报警系统、排水系统和标识等智慧运维系统进行规范,明确设备功能需求、技术参数、布置标准、安装要求;
4.管廊智慧运维管理平台设计标准:对综合管廊智慧运维管理平台的功能需求进行分析,包含:运行管理、安全管理、运维报警、分析决策、数据统计等。对平台性能要求、三维控制要求以及接口扩展等方面进行规范
5.管廊信息监控中心设计要求:对管廊信息监控中心布局进行规定,监控中心系统设备进行规范。
(二)服务要求:
标准成果需通过专家评审。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四)服务成果:
1.项目成果:《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综合管廊智慧化运维设计标准》,报价含专家评审所需各项费用,最终标准文本印制100册。
2.成果验收:方案成果须通过专家评审,并报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审定后发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1月5日上午9:00至2020年11月1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ssscrizbcg@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2 栋2楼南侧
项目联系人:林工
联系方式:13580343932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