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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社会心理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06 11:16:45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社会心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行动计划》和《深圳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22—2025)》等文件要求,拟采购社会心理咨询服务项目,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和技能,为我区中小学校提供心理测评、心理咨询、团体辅导、心理健康活动、心理讲座、心理危机干预与转介等服务,进一步提升我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构建完善的学校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1)心理健康测评服务。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覆盖全体学生的综合性心理健康测评,精准识别有心理困扰或潜在心理危机的学生群体,并提供相应的跟踪与干预建议;(2)个体心理咨询与辅导服务。配备专业心理社工,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一对一的心理咨询服务。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辅导方案,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并做好咨询记录与跟踪反馈;(3)团体心理辅导活动服务。根据不同年级、不同班级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与实际需求,设计并组织开展多样化的团体心理辅导活动。活动主题可涵盖团队协作、自我认知、情绪管理、压力应对、人际交往技巧等多个方面;(4)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与讲座服务。邀请知名心理专家或资深心理咨询师到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讲座主题可涉及亲子沟通技巧、青少年心理健康维护、教师心理健康与压力管理等,以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家长和教师对心理健康的重视程度与认知水平;(5)心理危机干预与转介服务。一旦发现心理危机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危机干预程序,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如心理安抚、危机评估、制定个性化干预方案等,并及时与家长沟通,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

2.服务要求: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完成合同要求的服务指标。

3.服务成果:学校反馈满意,建立一套社会心理服务流程及机制,保障服务学校学生的身心健康。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每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以及中标人服务质量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

2.付款方式:服务费用分两期结算。第一期支付于合同签订之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第二期支付于验收合格之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每期凭中标人完税发票及相关结算单据,由采购人审核原始凭证无误,财政批复后10个工作日付款。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拟定项目验收标准以及要求,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2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2月7日上午9:00至2025年2月13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局办:ggsyj_jy@163.com

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2栋

项目联系人: 邓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063

附件: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