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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租赁车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06 14:52:35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租赁车辆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公务出行安全高效、便捷合规,交通费用节约可控、公务出行用车管理规范透明,拟开展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二)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①租赁车辆预计5台;

②租赁车型为:传祺M8领秀系列390T豪华版一辆、传祺M6两辆、比亚迪秦L两辆

2.服务要求:

①项目期限为一年;

②车辆年限不高于1年,车辆公里数不超过2万公里;

③所有车辆均具备基本保险、车况正常、无重大事故、无车辆违章;

④如遇车辆及硬件设备故障,在接到报修电话后维修人员须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24小时内恢复正常使用;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安排其它车辆替换,替换的车辆应与服务车辆车型相当且符合具体要求;

⑤车身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安装采购人指定型号GPS。

3.服务成果:

①提供符合要求的车辆正常上路;

②提供的车辆具备基本保险、年检;

③提供的车辆需做好日常保养以及磨损修复。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服务类提供一年的服务期。服务终止时间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时间为准。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如经采购单位验收,服务质量优秀,采购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合同期限,双方续签服务合同,但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因甲方政策或内部审批延迟造成延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承诺服务,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2月7日上午9:00至2025年2月1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办公室:ggsyj_bg@szss.gov.cn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2栋2楼
项目联系人:廖工,0755-22101020

附件: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