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郊野公园一期建设及林相改造工程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范围):本项目系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镇的一处郊野公园(待建),面积约88公顷,位于小漠镇大沃村沙埔心村和沃仔沟村。
(二)服务要求:本郊野公园拟新建登山道:2米宽,3000米长;新建25平方米的观景亭1个、100平方米的景观平台2个;新建400平方停车场1个:车位30个;新建厕所(成品)4个;设置太阳能路灯122个、消防设施1套、指示牌/标识牌30个、垃圾桶15个;林相改造:造林密度54株/亩(防火林带:167株/亩),株行距3×4米(防火林带:2×2米),项目包括三年抚育五次。本预算计算内容包括:登山道土、石、沙方及一切垃圾的清理运出。
(三)服务期限:2021年度7月底完成郊野公园一期建设工作;2021年度8月底完成林相改造工作;2023年度4月完成总验收工作。
(四)服务成果: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
(五)服务标准:按《深圳市森林公园规划编制规范(SZDBZ 180-2016)》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2月4日上午9:00至2020年12月1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hzqcgzhzfj@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04
项目联系人: 陈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420,13410053540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