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我区百安、田寮、碗窑基层治理试点提升工作综合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1.协助开展我区百安、田寮、碗窑基层党建工作,包括健全议事协调机制、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参与纠纷调解、基层自治、特殊人群管理等领域社会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我区百安、田寮、碗窑基层基础建设,包括综治中心建设、治安防火防范、村级智慧信息系统、滨海民宿餐饮管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物业管理及外来人口管理等工作。
3.协助开展我区百安、田寮、碗窑三治融合工作,包括法律顾问进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
4.协助开展我区百安、田寮、碗窑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包括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和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机制、建立专职网格员队伍,开展治安巡逻、平安宣传等群防群治活动、建立治保会、平安志愿者联合会等。
(二)服务要求
服务单位需根据《百安村、田寮村、碗窑村“枫桥式乡村”指导标准》,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基层治理试点提升工作。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终止时间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月5日上午9:00至2021年1月1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ssqyjglj@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6.本项目采购服务内容包括并不仅限于以上内容,以项目最终成果为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栋
项目联系人:谢工
联系方式:17875233409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栋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基层综合治理服务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