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住房分配实施细则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范围)
根据《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才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汕特别合作区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合作区公共住房分配实施细则,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梳理国家、省、市以及合作区现行公共住房相关的政策法规,针对合作区公共住房的分配及供后管理等核心问题,走访国内其他城市开展调研学习,总结成功经验,着重整理公共住房的轮候及排序规则、分配方式、分配规则、供后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完成合作区公共住房分配实施细则成果编制,同时,协助完成成果征求意见、报批印发。
2、参照深圳市公共住房分配情况,结合合作区实际,明确公共住房分配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及公共住房分配的工作流程、申请流程、申请材料清单等。
3、根据公共住房分配规则,编制公共住房所需的申请表、分配审批表、积分排序表,制定公共住房申请和分配指南等。
4、协助深圳市公共住房信息平台系统、公共住房轮候库系统、公共住房资格核查系统相关技术单位现场指导合作区完成深耕村、安居深乐村、海逸村二期、安居深乐村二期等项目的分配。
5、协助开展分配实施细则出台后一年内的分配通告、公示编制工作,公共住房分配涉及的其他相关工作内容等。
(二)服务要求
1、成立不少于4人的公共住房分配实施细则编制服务团队(包括项目经理、业务专家、技术专家等角色)。
2、项目团队应指派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牵头或作为项目骨干参与研究类项目的经历。
3、项目团队应配备业务专家和技术专家,业务专家应对熟悉公共住房分配相关政策。
4、项目团队应视项目的实施需要,需派驻不少于1人的驻场人员,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咨询、现场调研、细则编制及其他相关的服务,其他技术人员在项目需要时提供现场支持服务。
5、在项目服务期满后1年内,应安排专人提供免费服务支持,包括政策的解释、答疑、宣传、贯彻落实等。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5个月,初步拟定为2021年2月至2021年6月,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四)服务成果
1、《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才住房分配实施细则》《深汕特别合作区安居型商品房分配实施细则》《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施细则》及其起草说明。
2、公共住房分配涉及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图,以及公共住房分配的工作流程图、申请流程图、申请材料清单表等。
3、公共住房申请表、公共住房的申请和分配指南等。
4、分配实施细则出台后一年内的分配通告、公示编制及其他相关成果。
(五)服务标准
根据项目招标单位要求,按时完成服务成果的提交。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重要提示
(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二)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三)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月12日上午9:00至2021年1月18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835496879@qq.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四)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五)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大同路仁和楼2栋3楼317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陶泳全
联系方式:18927905327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