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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2021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21 13:26:58

本机构组织实施的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2021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已完成评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项目评审的相关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SSZB2021-ZC-FW-060

二、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2021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投标单位名称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

广东圣天平律师事务所

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广东元伦律师事务所

报价金额(元)

88000.00

85800.00

120000.00

108700.00

115888.00

57900.00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元伦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海丰县附城镇祥德路凤凰新城6栋。

中标(成交)金额:57900.00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2021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六、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投标单位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

广东圣天平律师事务所

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广东元伦律师事务所

价格扣除比例(%)

88000.00

85800.00

120000.00

108700.00

115888.00

57900.00

扣除价格(元)

0

0

0

0

11588.80

5790.00

价格上浮比例(%)

0

0

0

0

0

0

上浮价格(元)

0

0

0

0

0

0

政策调整后价格(元)

88000.00

85800.00

120000.00

108700.00

104299.20

52110.00

刘国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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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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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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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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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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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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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3

2

6

5

4

1

七、公示期限

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4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www.szzfcg.cn)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2栋3楼南侧。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地   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和楼1栋4楼

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139301287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2栋3楼南侧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3642458429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