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自行采购项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五社联动”试点工作服务项目于2024年5月21日完成采购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该项目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意向公开征集供应商,我单位共收到5家社工机构的有效报价,候选供应商及其报价情况如下:
供应商 | 报价(元) |
深圳市龙华区启明星社工服务中心 | 298000元 |
东莞市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343000元 |
深圳市罗湖区晨曦社会公益服务社 | 347930元 |
东莞市横沥镇隔坑村社区服务站 | 348000元 |
惠州市惠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348000元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深圳市龙华区启明星社工服务中心77.60,东莞市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74.23分,深圳市罗湖区晨曦社会公益服务社31.05分,东莞市横沥镇隔坑村社区服务站40.44分,惠州市惠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77.44分。经我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审定,深圳市龙华区启明星社工服务中心综合评分最高,确定深圳市龙华区启明星社工服务中心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298000元。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以上结果进行公告3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公示期内(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4日)向我单位和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提出意见。
我单位投诉电话:0755-22100660;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采购监督科投诉电话:0755-22108333。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