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构组织实施的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深汕特别合作区2020-2021 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已完成评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项目评审的相关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SSZB-CGFW-2020-054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深汕特别合作区2020-2021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投标单位名称 | 报价金额(元) |
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 1,300,000.00 |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 1,000,000.00 |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 1,300,000.00 |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 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万科企业公馆3号馆1层B单元/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3层。
中标(成交)金额:1,300,000.00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深汕特别合作区2020-2021 年度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服务范围:1.根据采购人的统筹安排,为合作区领导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工作; 2.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就采购人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提出法律意见;采购人对其职能部门问询的答复提出法律意见,或者应采购人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3.对采购人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4.参与处理涉及采购人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5.参与采购人重大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信访案件的研究,对公共事件提出意见和建议。涉及重大、维稳事件,经采购人指派应当到场协助处理。 6.协助审查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及合同签订等工作。 7.根据委托代理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仲裁,代理申请强制执行。重大、疑难案件另行委托。 8.根据采购人需要,对采购人行政人员进行法律方面业务培训,协助开展法治宣传,解答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协助开展案卷评查。 9.负责收集、整理与采购人及其职能部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提供评价、分析意见或建议。 10.采购人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法律服务。 11.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常规法律服务。 |
六、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投标单位 | 1,300,000.00 | 1,000,000.00 | 1,300,000.00 |
价格扣除比例(%) | 0 | 0 | 0 |
扣除价格(元) | 0 | 0 | 0 |
价格上浮比例(%) | 0 | 0 | 0 |
上浮价格(元) | 0 | 0 | 0 |
政策调整后价格(元) | 1,300,000.00 | 1,000,000.00 | 1,300,000.00 |
彭旭 | 81.4246 | 71.8300 | 62.7246 |
邵红星 | 86.0246 | 80.4300 | 71.3246 |
曾兴 | 87.0246 | 78.4300 | 69.3246 |
陈忠勇 | 81.4246 | 71.8300 | 62.7246 |
金淑莉 | 85.5246 | 80.0300 | 69.9246 |
总分 | 421.4230 | 382.5500 | 336.023 |
平均分 | 84.2846 | 76.5100 | 67.2046 |
名次 | 1 | 2 | 3 |
七、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1月28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页(http://cgzx.sz.gov.cn/zxfw/mxgys/zyzn/)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2栋2楼北侧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地 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政和楼1栋2楼
联系方式:0755-221002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2栋2楼北侧
联系方式:15622252516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