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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合作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识标牌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25 11:41:38

本机构组织实施的深汕合作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识标牌采购项目已完成评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项目评审的相关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SSZB-CGHW-2020-038

项目名称:深汕合作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投标单位名称

报价金额(元)

深圳市博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398700.0000

深圳市日强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

399080.0000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望鹏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394425.0000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望鹏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2栋2楼。

中标(成交)金额:394425.00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深汕合作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交货。

六、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投标单位

深圳市博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日强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望鹏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价格扣除比例(%)

0

0

0

扣除价格(元)

0

0

0

价格上浮比例(%)

0

0

0

上浮价格(元)

0

0

0

政策调整后价格(元)

398700.0000

399080.0000

394425.0000

罗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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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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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武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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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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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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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2

3

1

七、公示期限

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27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页(http://cgzx.sz.gov.cn/zxfw/mxgys/zyzn/)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2栋2楼北侧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地   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政和12楼          

联系方式0755-221002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2栋2楼北侧        

联系方式:13058067235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