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至四镇一场政务网络链路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B包) (招标代理编号为SSZB2019-FW-008),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目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核心机房(深汕云服务基地A1栋二层)与合作区管委会办公楼(政和楼1栋、文贞楼2栋)之间无政务网络链路连通,需要租赁网络线路。此外,管委会至四镇一场各办公点之间也无政务网络连通,办公点包括:辖区内四镇(鹅埠、鲘门、赤石、小漠)镇政府、圆墩林场、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分局、324国道南国税局办公楼、324国道北国税局办公楼。为满足公文传送、数据传输、视频会议的需求,并保证合作区政务信息化的建设与政务网络安全性和隔离性需求,需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核心机房与各办公点机房之间架设基于光纤链路的政务网络传输线路。
2.2 服务地点: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
2.3 项目预算金额: A包:145.57万元/ 年;B包:94.04 万元/年。
2.4 服务期:一年。
2.5 标段划分: A包:145.57万元/年;B包:94.04万元/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如参与投标的为分公司则必须提供其所属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法人组织出具的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或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或母公司)必须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
3.4 业绩要求: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服务/产品质量问题,且没有出现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7 兼投不兼中原则,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包中的 2 (具体数量)个包投标,但中标A包的投标人,在B包的投标将定为无效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2月18日09时00分至2019年12月2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请投标人购买前认真阅读本项目资格要求。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上述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sscfzb@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收到投标人完整资料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联系邮箱。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A. 单位介绍信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格式自拟,须盖公章);
B. 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C.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见本公告附件);
D. 招标文件费用转账凭证(转账至本公告联系方式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账户,转账时备注“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至四镇一场政务网络链路及配套设备租赁服务(B包)标书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30日14时30分,地点为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二路鸿威工业园隔壁(会车堡二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得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上述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2栋2楼南侧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2栋2楼北侧
联 系 人:费工
电 话:15989879918
电子邮箱:sscfzb@163.com
开 户 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罗湖支行
账 号:44250100002800002179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