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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湿地资源调查和湿地保护与修复总体规划(2021-2035)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20 11:09:28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湿地资源调查和湿地保护与修复总体规划(2021-2035)项目

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政府采购选定的技术服务单位主要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湿地资源调查和湿地保护与修复总体规划(2021-2035)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服务范围:

项目包含合作区范围内符合湿地定义的各类湿地资源(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规定的湿地定义:是指天然的或者人工的,永久或者间歇性的沼泽地、泥炭地、水域地带,带有静止或者流动、淡水或者半咸水及咸水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六米的海域。),且包括面积为8公顷(含8公顷)以上的近海与海岸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以及宽度10m以上,长度5km以上的河流湿地。

服务内容:

(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湿地资源调查

①前期研究。查清合作区湿地资源现状,摸清合作区成立之前(即2019年之前)湿地资源现状,分析湿地资源动态消长状况,对合作区湿地资源进行全面、客观地分析评价,为合作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及规划提供翔实的基础资料。

②基础资料整合利用。收集整理调查所需的各类基础资料,分析评估资料的可用性并进行处理,初步提取潜在湿地斑块,制作调查底图。

③一般湿地补充调查。对所有湿地斑块进行基本调查,包括湿地基本情况、水文状况、植被状况、所有权及保护管理状况等调查。

④重点湿地补充调查。重点调查主要针对湿地自然保护区近海与海岸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和水库等为对象,除一般调查所列内容外,开展自然环境要素、湿地水环境要素、湿地野生动物、湿地植物群落和植被、湿地保护、管理与利用状况,社会经济状况和受威胁状况等的调查。

⑤红树林及宜林地补充调查及评价。对适宜红树林生长及需要保护修复的区域进行调查评价,根据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要求识别造林和修复区域。

⑥成果分析。将调查成果按照各类统计单元、指标进行汇总统计,形成系列统计表和图件,并对湿地现状、变化及保护管理情况进行分析。

(2)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湿地保护与修复总体规划(2021-2035)

①根据湿地资源专项调查结果,分析合作区区域内的湿地资源状况,重点分析合作区区域内湿地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生物资源状况、水资源状况、湿地旅游资源等状况、重点分析湿地受威胁与保护状况。

②结合国家、省、地方等涉及湿地的有关政策要求,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水功能区划、河湖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相结合进行规划,明确2021-2036年期间合作区湿地保护和利用的战略目标和指标体系。

③按照合作区地形地貌特征、气候和水文条件、湿地类型、湿地主导功能及其面临的干扰与威胁因素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合作区湿地保护利用总体布局,划定湿地主导功能分区 。

④按照《湿地公约》、《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广东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以及《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结合合作区湿地功能和效益的重要程度,划定湿地等级和湿地分类保护体系。

⑤根据合作区湿地类型及湿地现状,湿地所受到的威胁因素,进行湿地修复体系规划 ,明确湿地修复空间布局、修复目标、修复内容及措施。

⑥进行湿地管理体系规划,提出相应的管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分级分类管控要求、科研监测体系、宣传教育、湿地监管等管理体系建设要求。

⑦进行重点生态修复和建设工程规划,根据合作区保护和利用目标,以及现状存在问题,针对性提出重点工程,如湿地自然保护地建设、湿地小区建设、湿地公园建设、水质修复工程、红树林修复、湿地净化工程等示范工程。

⑧进行投资估算与效益评价,分近远期,针对湿地保护和利用涉及项目投资进行估算,并对规划实施带来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行评估,提出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⑨编制红树林专项保护规划,其规划应当兼顾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需要,以及通航、防洪、候鸟停歇觅食地等需求进行编制。

2.服务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或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技术人员要求:

投标人需安排至少6名技术人员参与本项目,具备林学、生态、景观园林、森林保护、遥感、地理信息、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等相关专业背景,其中不少于1名高级职称以上人员;

(3)技术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国土调查、自然资源调查、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调查或科学考察、各类公园的本底资源调查(包含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发展规划、湿地保护总体规划、自然保护区和各类公园的总体规划(包含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国家国土调查、自然资源调查、深圳市相关工作情况以及规划和土地、湿地等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政策;

②湿地资源调查应严格按照《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试行)》(国家林业局,2010)规定进行调查,且项目成果需满足《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广东省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6—2030 年)》、《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技术管理规定、上位规划及相关政策要求。

(4)售后服务要求:

售后服务期限从最终成果提交采购人之日起半年;投标人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项目审查和报告更新等技术支持;投标人安排专人负责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传真、email;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人。

(5)其他要求:

在服务期限内,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安排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未经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能更换项目负责人。

3.服务成果:

(1)深汕特别合作区湿地资源调查

①《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湿地资源调查实施方案》,WORD格式;

②《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湿地资源调查报告》,WORD格式;

③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湿地资源调查数据库,EXCEL格式;

④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湿地资源调查图件,JPG或PDF格式;

⑤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湿地资源调查矢量数据库,GIS格式。

(2)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湿地保护总体规划(2021-2035)

①《深圳市深汕合作区湿地保护与修复总体规划(2021-2035)》文本,WORD格式;

②《深圳市深汕合作区湿地保护与修复总体规划(2021-2035)》研究报告,WORD格式;

③《深圳市深汕合作区湿地保护与修复总体规划(2021-2035)》图集(保护全域湿地现状分布图、全域湿地资源评估图、全域湿地保护与修复规划总图及分区详图、重要湿地风貌图、湿地生物资源图册等),WORD或PDF格式;

④《深圳市深汕合作区湿地保护与修复总体规划(2021-2035)》矢量数据库,GIS格式。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调查规划工作,且深汕特别合作区湿地资源调查必须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遇有特殊情况,经采购人和投标人双方协商后服务期限可适当延长。

2.付款方式:

(1)投标人提交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湿地资源调查内容的全部成果并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支付合同总费用30%的项目进度款;

(2)投标人提交全部项目成果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总费用的70%作为项目尾款。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1)投标人应按项目采购需求规定的技术及时间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并提交全部成果,项目成果必须经采购人审查并经过专家评审论证后通过。

(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不可抗力原因除外),乙方未开始相关工作的,退还甲方已付的第一期合同款。已开始相关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工作量支付。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非甲方原因,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项目成果,每延误一天,甲方有权按照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收取违约金;延误超过 30 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甲方已支付但未提交成果的技术咨询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4)在合同及售后服务期限内,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回复解答合同工作任务的,按每次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7.投标人需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或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4月21日上午9:00至2021年4月27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hzqcgzhzfj@163.com

(6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郝小姐   

联系方式:15277115067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XXXX项目报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