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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区数字化城市管控平台(一期)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06 16:06:49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区数字化城市管控平台(一期)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中心区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旨在辅助前统中心统筹协调重点片区、重大项目、重要工程的前期工作,通过集约化管理,进一步优化制度、理顺流程、凝聚合力,提高统筹力度和管理效率,加快建设进度。通过相关管理单位、建设单位在统一的工作平台上针对片区项目管理和单个工程进行协同办公,打通信息孤岛,保证信息高速有效传递,提升管理效率缩短工期并降低成本,有效保证中心区高质量建设。

平台建设包含中心区数字化资源汇聚标准建设、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流程管理、重大项目BIM资源管理、重大项目规划建设辅助审查四大功能模块,涵盖了从项目前期、建设实施到竣工验收整个周期。

(二)项目技术要求:

1.开发内容清单和服务内容见附件

2.技术服务要求

提供项目详尽的技术方案、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描述具体的实施团队的组成、工作的内容、投入人员、项目进程表及采购人的配合等内容。培训计划:包括系统管理员的培训、操作骨干的培训和操作人员的培训方法和内容。

3.服务成果:

在本期项目的开发过程中和交付使用后,各个阶段都会有各种成果和文档资料。这些成果和文档资料对所开发系统的维护和持续发展起着非常重大的作用。因此,要求将全面、规范的成果和文档资料交付给招标人,而且要提供明确的交付清单。同时,成果和文档资料必须符合软件工程的相关要求。

系统移交包括但不限于:

源代码(电子文档);

系统配置、安装说明记录(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各相关应用模块操作说明(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数据库维护说明文档(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最终应用程序及相关工具软件(刻盘);

本地化修改记录及说明(电子文档)

)项目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开发周期6个月,合同签订6个月内完成项目上线运行工作。运营保障周期三年,保障系统正常运行,保障系统运营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7.具有独立的软件系统开发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计算机系统开发相关资质证书,满足以下之一:

1)提供CMMI3级或以上证书;

2)提供三份以上与相关软件的软件著作权证书,著作权获得时间需早于本项目采购时间6个月以上;

3)项目负责人获得的相关软件类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需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证书;

4)提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5月7日上午9:00至2021年5月12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重点片区重大项目重要工程前期规划建设统筹中心:qiantongzhongxin@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重点片区重大项目重要工程前期规划建设统筹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怡和楼1栋305

项目联系人:曾淳、丁一飞

联系方式:13560550515、15820428224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1:开发内容清单和服务.xlsx

附件2:中心区数字化城市管控平台(一期)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