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关于制作宣传视频的采购二、采购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
三、项目概述
以工作展示类视频的形式,展示分局党委带领全体民警夜以继日,负重担当,以改革思路、创新举措、法制思维、系统观念和底线原则,克服体制机制调整和重重现实困难,用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圆满完成了深汕公安分局2019年公安工作。突出深汕公安分局接管以来工作艰辛、各级领导、各部门的重视和关怀,以及2019年各项工作成果、严格依法履职情况,同时体现队伍的风采及精神面貌。
四、采购需求及要求
1.拍摄需求:
(1)制作团队:需包含导演1人,制片人员1人,专业摄影师1人,摄影助理2人,场务1人,编剧1人,后期编辑2人。
(2)拍摄设备:专业广播级摄像设备(高清)SONY-FS7,并使用飞行器大疆精灵4进行航拍。
(3)现场拍摄需求:需要到深汕特别合作 区进行为期3天的现场拍摄、取景。
(4)制作需求:前期拍摄,后期制作,进行剪辑、包装、调色合成、后期音乐以及配音。
(5)视频片时长:12至15分钟。
(6)格式要求:mp4,1920*1080高 清文件。
2.创意要求:制作方负责全片的创意策划、拍摄及后期包装制作。采购方负责提出修改意见和审查定稿。
3.其他要求:
(1)报价含税、运费等所有费用。
(2)确定中标后10日内完成视频制作。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单位应满足《中华人民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人应事先熟悉采购项目属性,了解对应所需落实的采购政策。
七、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2月19日至2020年2月23日期间将报价单及服务方案(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安分局:502334013@qq.com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4.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八、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公安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分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大百汇科技园
项目联系人:韩自源
联系方式:17796806707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楼1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