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危险化学品储存公务仓选址安全条件论证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减少安全风险,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范事故的发生,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拟建设危险化学品储存公务仓,用来存放查处的非法使用、运输、储存、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拟建危险化学品仓库选址在深汕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园内。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市深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关于反馈危险化学品仓库选址意见的复函》中提出:一、危险化学品仓库未纳入环境园规划;二、需先行开展危化品物流运输规划;三、需综合评判危化品入园影响及风险;四、建议提请市政府审议明确。
为此,深圳市深山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将委托第三方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公务仓选址安全条件论证,编制选址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公务仓选址的安全条件和社会环境进行评估论证。
2.服务要求:根据有关行业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对拟建设项目的选址进行社会环境和安全条件的科学论证。项目服务公司需要具备安全评价、评估资质,项目评估论证组组长需要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安全专业高级工程师;深圳市安全专家库成员;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安全评价师。项目成员需要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10年以上相关领域经验。
3.服务成果:项目结束后编制危险化学品储存公务仓选址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2021年6月30日至9月30日
2.付款方式:签订项目服务合同后30天内支付60%,成果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40%,具体付款方式以实际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必须科学客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违约事项以签订的服务项目合同内容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具备安全评价、评估资质(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提供虚假安全评价和评估论证的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具备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评估、评价资质。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6月18日上午9:00至2021年6月24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ssqyjglj@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江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608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