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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综合研究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24 10:02:15

一、采购项目名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综合研究项目   

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部署安排,迅速响应农业农村部等10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扎实做好当前重点工作如期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的通知》,达成10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目标任务,确保2021年底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全面完成设立本项目。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为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综合研究服务,主要包括:

1政策咨询服务:解读中央、省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提出适应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可行性方案;辅助出台相关指导性意见;配合指导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及时解答各镇、村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指导深汕特别合作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镇、村分别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3通过实地调研,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工作方案等,包括《关于成立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关于成立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规程》《关于强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考核办法》《关于开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的实施意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量化与设置工作方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南》等。

4研究提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期相关管理制度,包括《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登记、使用、保管、处置、年度清查、定期报告制度)》《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业务流程》《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流转(质押、担保、退出、继承)管理办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建设实施办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施办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办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营指导意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档案管理办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等。

5围绕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研究分析,包括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经验梳理及对深汕特别合作区的经验支持、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体思路方案研究专题、调研报告专题、“十四五”期间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重点内容研究专题等。

2.服务要求:提供的针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方案及相关政策性指导意见要基于当地实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实操性强,针对工作开展中出现的问题解决要及时、依法合规。

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事农村集体经济领域政策研究工作满3年,具有博士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经济师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在从事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研究成果获得中央及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

3)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成员参与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的制定。

4.服务成果:辅助完成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三)项目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2021年7月-2021年12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625日上午9:00至2021年7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nynchyyyj_jtjj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张欣欣
联系方式:0755-22091687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XXXX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