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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环卫专项规划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13 15:26:57

一、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环卫专项规划(2020—2035)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

研究制定《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环卫专项规划(2020—2035)》。

(二)服务期限:2020年3月-2020年8月

(三)成果要求

1.符合深汕特别合作区的特点,适应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对市容环境卫生发展的要求,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及适度超前性。近期规划至2022年,中期规划至2025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2021-2035)。

2.深汕特别合作区环境卫生现状、资源布局和智慧化建设分析

分析合作区当前人口分布、生活垃圾产量、现有垃圾收运体系、环卫配套公共设施以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等基本情况,明确至2035年规划人口规模及合作区环境卫生工作发展大体方向,对合作区环卫智慧化提出顶层设计。

3.智慧环卫专项规划面临的环境及存在的问题

明确合作区“十四五”期间环境卫生发展将面临的环境,包括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行动方案、无废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发展变化等环境变化;从资源配置、基础设施、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智慧化建设等方面分析存在的问题。

4.提出合作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智慧化发展目标和思路

根据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统一部署,按照深圳市第“10+1”区的标准和要求,对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市容环卫机构、环卫监督管理制度、环卫基础设施设备、环卫人员配备、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以及环境卫生管理智慧化、信息化建设等进行高起点的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以高质量、高标准要求推动深汕特别合作区市容环境卫生发展。

5.需组建研制团队,确保按时完成研制工作,形成《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环卫专项规划》初稿,并通过专家组论证验收。《专项规划》须附“编制说明”。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分包转包;

4.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完成相应的工作成果提交后,由采购方组成项目验收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20日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hzqcgzhzfj@163.com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不作为采购方式。

3.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八、联系方式

1.询价平台机构

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2栋2层北侧

2.采购单位

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孵化基地1栋一层
项目联系人:黄煜天 
联系方式:
13827419023 

3.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楼1号楼

    附件:

附件:智慧环卫.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