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都市圈区域协调发展策略研究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以推动深圳都市圈区域协调发展为研究目标,完成以下三个方面的课题研究内容:
1.深圳都市圈“飞地经济”发展模式研究。探讨深圳与周围城市发展“飞地经济”的模式,比较各种模式的优势劣势,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探索深圳都市圈“飞地”治理最佳模式。
2.深汕特别合作区融入深圳发展策略研究。探究深汕特别合作区在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社会治理等方面,融入深圳一体化发展的策略,提出科学可行的建议。
3.深圳-汕尾-惠州协同发展机制研究。在粤港澳大湾区和“一核一带一区”战略背景下,提出深圳、汕尾、惠州三城协同发展的机制策略。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提出研究内容、研究框架,根据采购方要求撰写、修改、完善研究报告。
2.服务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最终以采购人或其相关主管领导验收合格为准。
3.服务成果:形成3篇调研报告,每篇报告不少于3万字。
(三)项目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7月21日上午9:00至2021年7月27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经济发展研究中心:SSTQFZYJZX@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项目联系人:陈维
联系方式: 15575871724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