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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配送网络体系规划及实施方案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28 16:52:04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配送网络体系规划及实施方案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上位政策和城市发展要求加快城市配送发展。

近年来,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带来人口集聚,结合互联网发展极大提升居民消费的方便性,社会消费品、电商快递、冷链等生活物流需求实现快速增长。为加快构建高水平城市及乡村配送网络,《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打造绿色高效的现代物流系统,鼓励发展集约化配送模式。综合利用多种资源,完善农村配送网络,促进城乡双向流通”。《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发改经贸〔2019〕352号)明确要求“实施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加强公用型城市配送节点和社区配送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城乡双向畅通的物流配送网络”。《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10号)提出“引导连锁零售企业、电商企业等加快向农村地区下沉渠道和服务,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2.合作区目前双向物流配送不畅,难以支撑城市快速发展。

近年来,合作区以建设“创新发展的山水田园新城”的总体发展目标,城市吸引力加速呈现、产业经济活力持续增强,对交通、物流保障的需求日益增加。然而,由于现有城市配送设施主要集中在鹅埠街道建成区,体量较小、服务范围有限,对布局分散、密度不高的乡村区域可达性不足,且因缺乏规模经济效益而造成运作成本过高,导致“最后一公里”配送服务难以实现;另一方面,发展滞后的配送体系导致农产品、水产品流通渠道不够畅通,成为制约“三农”政策落地的重要因素。

3.缺乏配送顶层规划设计,与深汕开发建设脱节。

深圳是全国16个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之一,城市配送服务能力全国领先。由于深汕合作区城市结构、地理位置等的独特性,发布的各项市级政策规划文件并未将其纳入工作范畴,而直接照搬存在不适配问题。深汕目前正处于快速开发建设阶段,应抓住机遇将城市配送嵌入到深汕海、路、铁交通运输多元要素中,尽快改变城市配送规划建设进程滞后的状况。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现状调研及发展趋势分析。摸清深汕合作区城市配送体系家底、交通、物流设施上位规划,以及物流企业现状开发建设模式、运营模式和配送模式,并分析目前存在问题。收集国内外城市配送相关资料,解读上位城市配送政策及规划,结合合作区发展特点研判合作区城市配送发展趋势,并对类似城市的经验进行分析。

2)城市配送网络体系顶层设计。明确合作区城市配送网络体系发展模式和发展方向,指明城市配送发展核心思路和重点,提出未来配送网络体系布局及建设运营的策略。提出合作区城市配送层级结构,明确各层级设施投融资模式、开发建设模式及运营管理模式,明确主管部门对其运营监管的机制和流程。

3)制定设施规划布局,明确功能构成及建设要求。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与现有物流设施进行匹配,明确各层级城市配送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方案;在需求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各级城市配送基础设施需要具备的功能类型;在明确功能构成的基础上,并提出各级设施、不同功能类型设施在高标、高效、低碳、智能等方面的建设要求,指导下一步城市规划用地指标和用地出让条件的制定。

4)物流基础设施运营监管方案。制定物流基础设施运营监管方案,确保规划或配建的物流基础设施公共开放,并明确监管对象及内容、责任分工、工作流程等;

5)建成区城市配送设施试点实施方案。选取1-2块建成区内条件较好地块推动城市配送设施试点,落实规划布局、功能定位、建设要求等顶层设计,并根据用地面积、位置等具体信息开展更深入的仓储、装卸、道路、生产辅助设施、生活配套设施等布局和车辆流线等规划设计。

6)乡村区域城市配送设施试点实施方案。依托“村村通公交”,选取最具备条件的村落开展“公交快递邮政”共配,并给出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公交网络共享、末端线路共配、运力资源等共用方案,同时叠加邮政报纸、信件等普遍服务,对“快递进村”进行业务协同、流程再造、制度重塑和迭代升级;

7)近期建设计划及项目库。拆解规划实施进程,提出近期建设计划、项目库及实施保障措施。

2.服务要求:

1)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交工作方案,招标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中标方后,中标方须依据修改意见认真修改、补充。

(2)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3个月内向招标方进行初步成果汇报,中标方须根据审查意见认真总结、修改、补充、完善初步成果。

(3)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6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交项目的中间成果,中标方须根据中间成果审查意见对项目成果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4)中标方应在签署合同后的10个月内协助招标方开展并通过项目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按合同要求提交最终成果。

3.服务成果:《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配送网络体系规划及实施方案研究报告》(纸质报告及图集8份,电子版1份)。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10个月内完成,并由中标单位提供12个月的售后技术支持。

2.付款方式:项目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分期付款: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根据中标方提出的付款申请,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在中标方提交项目中期成果后并通过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根据中标方提出的付款申请,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在中标方提交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最终成果并通过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根据中标方提出的付款申请,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40%。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供应商应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全部约定工作内容,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评审,供应商提供的工作成果不能通过甲方组织的任意一阶段审查或验收评审时,供应商应无条件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向供应商支付相当于采购总价20%的违约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7.投标人必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投标人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注:根据《关于不再受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申报的函》(2018 年12 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再受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申报。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认定责任移交给空间规划局,具体受理事宜尚未明确。因此对于取得城乡规划编制甲级或以上资质(有效期在2018 年12 月29 日之后)的单位,予以认可)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9月29日上午9:00至2021年10月11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499381868@qq.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 

详细地址: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

项目联系人:刘悠冉 

联系方式: 17801182606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XXXX项目报价单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