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总体部署,推进完善区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技术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的应用水平,建设“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数字智慧司法体系,依据《广东省司法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范要求,开展深汕合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息化项目建设,包括完成信息化基础设施系统、公共安全防范系统、机房工程、信息化应用系统(含信息化应用配套设备、专业业务办公系统、基础办公服务系统、公共服务系统和信息安全等)等建设工作。目前项目装修工程已开始,现根据合作区实际情况,拟就上述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开展采购工作,选择1家监理单位承担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监理方坚持以“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科学、规范、诚信”作为监理原则,安排监理人员做好项目质量和进度控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项目任务,提供管理和技术咨询。
2.服务要求:
(1)质量控制
① 工程质量的控制
a.依据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审查、监督、控制项目设备采购及设备安装、应用软件开发的质量;
b.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方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合同、设计方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控制工程质量;
c.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设计方案的审核和确认;
d.协助建设单位审核系统软件选型方案;
e.组织设备安装、应用软件开发质量的检验、测试和验收审核;
f.组织设备安装、应用软件开发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调查、问题分析、问题评估、事故处理;
g.协助组织完成工程质量检测,包括系统、防雷、环评、消防和软件等检测工作,并参与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和交接;
h.跟踪项目在质保期内的试运行和运行状况,督促施工方做好售后服务。
② 技术培训质量的控制
a.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计划;
b.监督承建单位实施培训计划,并征求建设单位的反馈意见;
c.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总结报告。
(2)进度控制
①审核承建单位的设备采购进度计划,设备安装、应用软件开发进度计划及项目实施过程的衔接性,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监督检查项目进度执行情况;
②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单位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施;
③发现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要求承建方调整或修改计划,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控制措施,以使实际进度符合合同的要求;当工程进度拖后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作详细报告分析原因和提出对策,供建设单位采取措施或做出决定。
④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工具,控制项目施工进度。
(3)投资控制
①通过对项目实施方案的把关,确保投资控制在计划范围内合理使用;
②当发现资金使用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
③审核工程竣工结算清单。
(4)合同管理
①协助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及有关附加条款;
②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单位按时履约;
③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解释,协助建设单位处理项目实施的每个过程出现的合同变更、违约、索赔、延期、分包、纠纷调解及仲裁等问题。
④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建单位提交的付款申请,提出付款建议;
(5)信息管理
①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反映项目动态和监理工作情况的项目文档;
②建立全面、准确反映项目各阶段工程状况的图表、文档,收集、管理项目各类文档和资料;
③督促、检查集成商及时完成各阶段设备资料、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④转发建设单位发出的一切指示、通知和业务联系单。
(6)项目文件的管理
①监理方负责以下文档的编写:
a.项目建设监理日记、周报、月报及项目大事记;
b.项目协调会、技术研讨会等各类会议的纪要;
c.阶段性项目总结、阶段性项目监理总结、各类监理通知;
②监理方参与以下文档的管理:
a.项目实施期间各类技术文件;
b.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类往来文件及存档;
(7)项目安全的管理
①负责监督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敏感数据和资料的安全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
②负责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安全控制,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8)知识产权的管理
负责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
(9)组织协调
①监督各方履行职责,协调各方的工作关系;
②建立畅通的沟通平台和沟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使项目信息在有关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积极协调项目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的解决。
③确立项目安全监督的工作目标。
3.服务成果:
(1)完成约定的监理目标。对项目进行目标动态控制,实现建设单位在集成承包合同中确定的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和造价目标。
(2)质量目标: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并达到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集成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工期目标: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网络图中关键线路的进展,实现集成承包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
(4)投资控制目标:以签订的集成承包合同中的工程投资额为造价控制的基本目标,以合同为依据,严格遵守工程技术经济签证程序,以事前控制为主,合理处理索赔,尽最大可能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确保建设单位造价控制目标的实现。
(5)安全目标: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并满足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管理的规范及规定。
(6)合同与信息管理目标:运用现代管理模式,建立监理信息计算机管理辅助系统,收集、整理、存储、分析、筛选和传递项目信息,确保信息沟通渠道畅通,保证参建各方能够准确、及时的获取所需的信息。
(7)文明施工目标:环保、文明施工必须满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文件》的要求;确保实现安全环保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项目工期约4个月,质保期1年,服务期限至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息化项目质保期结束为止,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付款方式:
(1)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后15日内,招标人凭中标人开具的正式有效发票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合同价款50%的监理服务费用;
(2)项目完成初验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凭中标人开具的正式有效发票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合同价款40%的监理服务费用;
(3)项目完成终验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凭中标人开具的正式有效发票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尾款10%。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1)质量考核验收标准:项目终验后,由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档。
(2)违约金:中标人工作被评为中的,在项目尾款中扣减整个合同金额的 1%作为罚金,被评为差的,视为实质性违约,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相关损害赔偿责任。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7.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甲级证书资质(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甲级证书。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0月9日上午9:00至2021年10月14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dzb_sf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政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0755-22100381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