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息化项目咨询及设计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总体部署,推进完善区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技术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的应用水平,建设“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数字智慧司法体系,依据《广东省司法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范要求,开展深汕合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息化项目建设,包括完成信息化基础设施系统、公共安全防范系统、机房工程、系统配套网络及设施、信息化应用系统(含信息化应用配套设备、专业业务办公系统、基础办公服务系统、公共服务系统和信息安全等)等建设工作。
目前项目装修工程已开始,现根据合作区实际情况,拟就上述信息化项目咨询设计开展采购工作,选择1家咨询设计服务单位承担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咨询设计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 服务内容(范围):
主要包括以下范围内智能化、信息化系统的咨询设计服务(附件1:公法中心4F平面图):
(1)公共法律服务区(面积约887.5平米)
具体包含(不限于):大厅、服务区卫生间、接待受理室01、02、03、04、个别谈话室、司法确认室、公正室、人民调解室、档案室、监控指挥室、心理矫治室、报到登记室、警务检查室、矫正宣告室(小法庭)、教育培训室、训诚室、远程视频帮教会见室、弱电机房、社矫卫生间、母婴室;
(2)行政办公区(面积约657.2平米)
具体包含(不限于):开放办公区、培训会议室、小会议室、01司法鉴定室、02仲裁室、03行政复议与诉讼室、04法律咨询室、05法援工作室、06法制宣传室、强电房、办公区卫生间;
2. 服务要求:
设计单位的设计服务安排及承诺应不低于以下标准:
(1)设计内容为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详细设计、咨询服务等,包含项目所涉及的各专业设计工作、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及各阶段设计配合服务。成果具有先进性、可行性、实用性、可扩展性,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信创工作相关要求,满足招标深度要求。
(2)设计单位应规范设计工作相关文件,并负责整理记录归档与采购方来往的文档、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等各种资料。
(3)协助采购方按相关政府部门要求,提供完整申办资料并办理与设计有关的各类许可、审批、备案手续。
(4)协助采购方与相关政府部门或有关机构,针对本项目审查、审批、审计、备案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提供所需图纸资料。
(5)针对工程设计,开展必要的专题研究、技术论证工作,承办在设计人单位举办的设计成果评审会。
(6)自行收集、购买与本工程设计有关且必需的第三方资料。
(7)选择优秀的设计人员,建立不少于2人的项目咨询设计小组,为本项目的设计服务,设计人员需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如投标方(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人员专业服务能力不能胜任项目要求的,采购方单位有权要求更换。
(8)设计单位应安排项目管理经验丰富且具有良好沟通协作能力的项目经理作为现场代表,应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进行全过程的服务。
(9)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及时处理项目现场相关技术问题,设计单位自接到采购人通知(文件、电话等)时起2小时内须到现场,对于一般问题要求的处理时间要求不超过2小时,重要问题的处理时间要求不超过4小时,并提供24小时电话技术咨询。
(10)项目经理定期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及时配合技术答疑;并做好配合技术交底、工程验收等方面工作。
(11)在特定场所进行深化设计时摸清实际需求,保障方案符合实际需求、整体提升总方案质量。
(12)在采购方组织下开展主要设备选型测试工作,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①编制主要设备测试方案,明确主要测试指标、测试工作方案等。
②参与测试准备工作,设计测试工作环境,参与搭建测试工作环境等。
③参与设备测试工作,参与测试现场组织,记录测试关键参数、资料收集等。
④编制测试结果报告,供采购方设备选型参考。
⑤编制勘察报告,供采购方参考。
(13)根据本项目的技术特点,需要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
3. 服务成果:
(1)项目建议书应结合采购人信息化现状和实际需求,分析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确定项目建设的原则和目标,并提出项目建设内容、方案框架、组织实施方式、投融资方案和效益评价等方面的初步设想,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建设必要性、需求分析、总体建设方案框架、主要建设内容、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项目对行使政务职能的贡献等内容;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通过对实施条件和项目实际需求的进一步分析,提出项目建设的原则、目标、内容、方案、组织实施方式、投融资方案和效益评价,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需求分析、建设方案、建设投资的细化、各项建设条件的落实、项目的效益和风险分析等;
(3)设计及概算内容和深度要求符合《深圳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指南》要求;
(4)设计应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密切结合实际,节约投资,注重经济效益。设计报告应有分析、论证及必要的方案比较,并有明确的结论和意见,文字简明扼要,图表完整清晰。
(5)设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详细描述项目需求、项目建设目标与任务,明确业务处理流程、数据结构与流程、功能和性能需求。
②根据项目需求分析,明确初步设计对象及内容,设计系统的总体架构。
③根据项目的内容组成和技术特点,进行系统划分,并对各组成部分进行设计。
④根据系统设计,确定系统集成方案,明确项目的招标方案。
⑤提出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方案。
⑥编制设计概算和实施计划, 列出概算汇总表和各单项工程费用明细表, 说明经费来源,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等。
(6)设计文件应包含:设计方案说明、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概算书;
(7)设计方案说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况、需求分析、总体建设方案、分项建设方案、主要设备参数、项目实施方案、建设概算、效益分析等。
(8)设计图纸包括但不仅限于:
①总体系统图:系统框架图、系统逻辑结构图、系统网络架构图等。
②网络系统图:网络系统图、承载网拓扑图、综合布线网络拓扑图、无线网络拓扑图等。
③机房安装图:机房位置图、设备安装平面图、机房走线图、设备安装立面图、机房装修平面图等。
④前端安装图:安装位置平面图、走线路由图、安装大样图。
⑤分项网络图:云计算网络图、云存储网络图、网络安全网络图、联网共享网络图。
(9)概算书包括但不限于:概算汇总表、分项概算表、经济指标分析等。
(10)技术方案应符合国家产业要求、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1)设计方案应有严密的逻辑性和整体性。
(12)设计方案如存在重大失误、漏项等导致项目进展、实施等重大问题,设计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约4个月,至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息化项目最终验收通过时止,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付款方式:
(1)签订咨询设计服务合同后15日内,招标人凭中标人开具的正式有效发票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合同价款30%的咨询设计服务费用;
(2)主体项目承建单位招标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凭中标人开具的正式有效发票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合同价款60%的咨询设计服务费用;
(3)项目完成终验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凭中标人开具的正式有效发票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尾款10%。
乙方负责组织本项目各类交付成果材料的外部专家评审,并承担专家评审费。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1)质量考核验收标准:中标人工作全部完成并提交所有交付成果后,由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档。
(2)违约金:中标人工作被评为中的,在项目尾款中扣减整个合同金额的1%作为罚金,被评为差的,视为实质性违约,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相关损害赔偿责任。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0月9日上午9:00至2021年10月14日下午18: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dzb_sf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政和楼1栋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0755-22100381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