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群测群防体系编制
二、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及应急管理的要求,努力实现“三个转变”,预防为主,防、抗、救有机结合,科学合理的做好我区洪涝灾害的防御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预警系统及群测群防体系完善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到预警效果最优,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二)范围
本次项目服务范围为合作区全区,包括鹅埠、赤石、小漠、鲘门四镇,陆域总面积为468.3平方公里。
(三)主要服务内容
1.区、四镇山洪灾害基础信息调查;
2.编制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制体系;
3.区水旱灾害防御预案、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编制;
4.区、四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修订;
5.完成山洪灾害风险评价图,基于区三防指挥系统平台配备基本的监测预警设备,建立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6.山洪灾害防御宣传,包括海报、宣传册、指示牌等:
7.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一次防御统一培训和山洪灾害防御综合演练;
8.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四)预期成果
1、项目成果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群测群防体系编制项目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报告及相关图表(包括电子和纸质材料,含山洪灾害隐患点分布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洪水淹没风险图、转移路线图等)。
2、成果验收
项目成果验收标准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预案编制吸纳其他同类区域先进经验和做法,简明扼要,具有概括性、创新性和易于操作的特点。项目成果须通过专家评审,通过验收。
三、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投标。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应事先熟悉采购项目属性,了解对应所需落实的采购政策。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详看附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5日期间将报价单及服务方案(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cjjquan@163.com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不作为采购方式。
3.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6.本项目规划编制内容包括并不仅限于以上内容,以项目最终成果为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
项目联系人:苗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369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楼1号楼
(报价单可灵活设计,模板仅供参考)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群测群防体系编制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