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非税收入收取情况核查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加强深汕特别合作区非税收入的规范管理,计划对深汕特别合作区各预算单位2019年-2020年度的非税收入情况进行核查,涉及预算单位共14个。拟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非税收入核查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各预算单位2019年-2020年的非税收入是否按照相关文件、法规的规定收取进行核查。核查的非税收入具体内容包括:
(1)深圳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项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2)深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项目: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罚没收入:是指执法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处罚取得的罚款、没收款、没收非法财物的变价收入。
(4)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规定,设立和有偿出让土地、海域、矿产、水、森林、旅游、无线电频率以及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空间等国有有形或无形资源的开发权、使用权、勘查权、开采权、特许经营权、冠名权、广告权等取得的收入。
(5)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政府名义接受的非定向捐赠货币收入。
(6)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集中所属事业单位的收入。
(7)经营服务型收费收入:利用国有资源或国有资产提供特定服务所取得的收入。
(8)除上述所列项目之外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非税收入;
(9)上述各类财政性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2.服务要求:2个月内按要求完成深汕特别合作区非税收入收取情况核查。
3.服务成果:提交核查报告。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2个月内。
2.付款方式:出具报告后,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具体以签约合同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1月26日上午9:00至2021年12月2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办:1544406337@qq.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9875505098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