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大道、121县道、131县道杂草修剪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深汕大道、121县道、131县道两侧。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修剪深汕大道、121县道、131县道两侧杂草,每侧各修剪2米,需修剪道路长度约32.5km,总计修剪面积约130000平方米。
2.服务要求:
(1)一年修剪6次,单次修剪面积约130000平方米。
(2)修剪后的杂草由修剪单位清运处理,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3)除应符合上述要求外,尚需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相关政策法规,质量标准不低于深圳市建设规范要求和质量标准及深圳市现行行业验收的标准合格规范和市容环境综合考核标准。
3.服务成果:按规定要求修剪深汕大道、121县道、131县道两侧杂草。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养护期1年。
2.付款方式:每个季度考核合格后付全部工程款的25%,共分四次付款。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质量验收符合深圳市现行行业验收的标准合格规范和市容环境综合考核标准,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2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1月26日上午9:00至2021年12月2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hzqcgzhzfj@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栋
项目联系人:辛锋
联系方式:0755-22101498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