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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等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05 16:56:11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等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等技术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位于广东省东南部,粤港澳大湾区最东端,西北与惠州市惠东县接壤,东与汕尾市海丰县相连面积468.3平方公里,下辖4个街道 (小漠、鹅埠、门、赤石)。林业用地面积36460.04公顷,其中松林面积约6624公顷(马尾松林约787公顷、湿地松林约3621公顷、针叶混交林约96公顷、针阔混交林约2120公顷)。

(二)采购方式

通过采购服务方式,邀请第三方机构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等技术服务

(三)具体内容

1、普查范围

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的林业用地(包括自然保护地)、绿化用地(如乡村、城市、四旁绿化)、湿地等;种实、果品、花卉、种苗、木材加工和交易场所(如苗木基地、花木场圃、花卉市场、贮木场、木材加工厂、木材市场等)。重点调查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区、沿海地区、沿交通要道地区、木材加工厂、种苗花卉繁殖基地以及从国(境)外引种数量较大的地区。

2、普查对象

危害我区林木、种苗等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所有病原微生物、有害昆虫、有害植物及鼠、兔、螨类等有害生物。包括:

1)在本地区已造成危害但尚未记录的林业有害生物。

2)国家林业局2013年第4号公告公布的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和全国林业危险性有害生物;2003年以来全国有发生、危害记录的506种林业有害生物种类;2003年以来从国(境)外或省级行政区外传入的林业有害生物新纪录种类。

3)除上述外,各地新发现的其它林业有害生物种类。

我区重点调查松材线虫病、红火蚁等对象(无需对薇甘菊进行普查)

3、普查内容

1)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包括亚种和株系);

2)寄主植物;

3)危害部位;

4)分布范围和发生范围;

5)发生面积和成灾面积;

6)传入地和发现时间。

4、普查方法和时间要求

普查方法参照《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的通知》(粤林函〔2014490号)。

普查时间历期3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

5、松材线虫病春季、秋季疫情专项普查

结合2020-2023年松材线虫病春季、秋季专项普查,对全区4街道、1个国有林场松林种类面积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进行专项普查。

6、制定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规划及其防治项目预案

根据我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现状和趋势,结合林分结构,分区分类,按照网格化管理的模式,分别制定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红火蚁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控规划(2020-2025年)及其防治项目预案。

7、成果要求

1)参照原广东省林业有害生物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汇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林防检函[2016]16号)的要求,验收普查任务。

2)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的通知(林生发[2018]110号),以及广东省有关松材线虫病春季、秋季疫情普查的要求,按期完成2020-2023年度的春季、秋季疫情专项普查报告及有关表格。

3)制订的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红火蚁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控规划(2020-2025年)及其防治项目预案需通过3位以上专家评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

(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声明

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并对如下5项内容作出声明:

1、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不允许非法转包、分包。

(四)诚信管理要求

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截止时间须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五)资质证书

具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六)报价人近三年有林业有害生物普查项目业绩

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应事先熟悉采购项目属性,了解对应所需落实的采购政策。

五、重要提示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68日至2020612期间将报价单(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hzqcgzhzfj@163.com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天,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千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qlzbdl.com/),在深圳市千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询价平台机构

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22层北侧

2、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108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420

3、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楼1号楼

附件:报价单(报价单可灵活设计,模板仅供参考)

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