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圳美绿道路灯改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全市绿道建设计划任务的要求,结合合作区实际,我局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一家优质服务单位,对圳美绿道照明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便后续开放圳美绿道供群众出行,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开展圳美绿道路灯改善工作。现需对此项目开展设计概算服务。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该项目以安装太阳能路灯、原有路灯拆除与搬运、部分灯具沉陷歪斜基础修复、新补充太阳能路灯等事项为主。项目总投资匡算为771.77万元,其中建安费暂定639.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暂定95.55万元,预备费暂定36.75万元。
2.服务要求:按甲方要求,开展编制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及说明、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等文件。设计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规定,并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做到文件清晰整齐、数据详实可靠,签字及盖章符合要求。
3.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支撑性专题报告。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2022.1.14-2022.2.13(具体以合同规定时间为准)。
2.付款方式:出具全部报告书后一次性支付(具体以合同规定方式为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 设计单位需具有市政工程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2月8日上午9:00至2022年2月14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办:hzqcgzhzfj@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498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圳美绿道路灯改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服务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