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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关于拆除立柱广告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03 11:37:41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 项目名称:拆除立柱广告项目

  2. 项目地点:深汕高速公路西段深汕特别合作区路段。

  3. 招标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4. 项目内容:拆除深汕高速公路西段深汕特别合作区路段27块大型违法广告标牌,详见附件。

  5. 项目要求:拆除完成后必须确保现场干净整洁、地面平整。

  6.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2周内。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报价单位采用联合体方式报价

3)报价单位应满足《中华人民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业绩要求:具备类似户外钢结构广告牌或钢结构厂房或铁塔等户外钢架结构的安装或拆除相关业绩的单位。(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如为框架合同,还需提供采购订单或结算单)关键页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框架合同时为采购订单或结算单)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框架合同时为采购订单或结算单)含税金额为准。 )

5)人员要求:不少于2名服务人员具备有效的高处作业操作证(提供人员清单、对应人员的高处作业操作证、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社保管理单位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等。)

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自行填写(格式自拟),必须对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一一响应。报价单须有报价一览表和对采购服务需求报价明细表。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hzqcgzhzfj@163.com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询价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四、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悦和楼1栋2楼                 
项目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13422053080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楼1号楼

 

深汕西高速公路两侧违法广告标牌设施台账(报价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