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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关于“深汕就业”微信公众号及网页建设运营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18 10:08:16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就业”微信公众号及网页建设运营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搭建企业和求职者双向交流平台,鼓励各地区劳动者和高校毕业生来我区就业创业,提升我区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我中心拟计划采购招工就业网站(依托合作区官方网站深汕网)和微信公众号网络平台建设及平台运营服务,精准推送各类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政策信息。

(二)项目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

1)面向深圳市的招工就业网页(依托深汕网)及“深汕就业”(暂定)微信公众号系统开发运营项目,包含系统开发、设计、数据同步、内容运营、人工成本、试运行、辅助工作及售后服务等。该项目选取中标人1家,委托承接网页及公众号系统开发1年的运营服务。

2)要求1名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编辑人员负责公众号及网页的内容运营,并接受全年共不超过5天的出差采访任务。

(3)项目支撑团队人员不少于4人,主要负责网页、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营管理及推广策划。

2.网页及公众号平台后端业务功能要求

(1)新闻采编发。信息采集、内容加工、内容发布、信息资源管理、决策分析等几个大的模块。信息采集是通过图、文、音频、视频全方位的采集方式获取最及时有效的信息资源的管理。

(2)新闻审核审批。针对发布新闻资讯的审核审批功能。

(3)政策法规发送。针对深汕合作区就业创业等政策法规的整理和数据加工处理过程。

(4)招聘信息发送。招聘岗位类信息的发布功能,实现网页端与微信端同步发布岗位招聘信息。

3.网页及公众号平台前端业务功能要求

就业创业、职业培训等信息查询展示,新闻、政策法规信息查询、简历投递等功能。

4.运营服务要求

1)在公众号第1年运营期内,粉丝量达到8000人。

2)年发布相关业务文章不少于200篇。其中不少于40篇文章阅读量需要超过1000次、点赞转发量合计超过100次。如遇重大活动则按采购方需求推送,稿件需由采购人审核通过之后,方可对外发布。

(3)策划团队按照季度计划公众号运营策划推广主题,每三个月不少于一个主题。

(4)就业网页设计包括但不局限于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专栏、合作区企业展示及名企推介、就业创业及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和职业培训活动专栏。

(5)就业创业网页及微信公众号开发运营各项工作均以主办方名义组织开展,活动宣传设计等内容应经主办方审定后使用。活动过程全程接受主办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如果出现与要求不符之处,承办方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责任。

5.服务成果

(1)按要求提交项目运营及数据分析报告。

2)提供项目总结报告。

(六)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2.付款方式:分两次付款,合同签订后付60%款项,1年服务期到期后,采购方对该服务项目予以验收,验收合格后付40%款项。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满足合同约定及采购方要求(中标之后双方详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7.具有相关的项目经验和能力。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并附项目方案(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等以项目采购公告内容为准。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4日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zhaocai@ssscri.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4.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5.采购人或采购主管部门有权免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信息,供应商提供报价属于自愿行为,供应商因报价行为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2栋2楼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5682059030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关于“深汕就业”微信公众号及网页建设运营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