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周边建成道路市政维护工作历史费用审核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范围):
为有效解决合作区发展初期城市环境卫生问题,按照相关历史会议的会议精神,管委会周边建成道路的市政设施管理养护工作由深汕城综集团负责,维护费用由深汕城综集团垫付。
随着合作区正式揭牌,各职能部门组织架构不断完善,工作职责逐步明确,为进一步提升合作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同时促进合作区区属国企健康可持续发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推动妥善解决深汕城综集团垫付市政维护工作历史费用。根据结算需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聘请中介机构对该费用的真实性进行专项审计,费用发生期间为2015年-2019年,费用总额约1471万元。
序号 | 项目 | 项目内容 | 金额 |
1 | 2015年-2019年3月垫付原城建局历史费用 | 绿化、红绿灯、路灯、路牌、迎检保洁、日常保洁、日常安保、G324国道保洁、市政设施维护等费用 | 13,841,532.73 |
2 | 2019年4月-2019年11月垫付现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历史费用 | 园区周边道路及国道日常保洁、路灯杆维修、创文路老龙坑日常安保、路灯电费等费用 | 805546.59 |
3 | 2019年12月所产生开支 | 12月份园区道路日常保洁及预估路灯电费 | 65,450.00 |
4 | 合计 | 14,712529.32 |
(二)服务要求: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结算资料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
2.对结算资料中如存在不完善的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3.对委托人结算过程中遇到的财务问题,提供专业的指导意见。
(三)服务期限:确定审计单位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四)服务成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费用的真实性,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以满足结算所需。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7)持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行政或被行业协会予以行业惩戒的记录,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7月8日上午9:00至2020年7月14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同时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hzqcgzhzfj@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七、联系方式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1栋1层
项目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17512028819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