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3-4#火力发电机组建设研究课题
三、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保障深汕特合作区能源消费需要,拟谋划推进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3-4#火力发电机组建设,因而进行前期研究课题采购。
服务内容(范围):
1.预测深汕特别合作区及周边近期、中期和远期用电需求,论证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3-4#火力发电机组建设的必要性。
2.结合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要求,就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3-4#火力发电机组建设是否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的政策给出明确结论。
3.实地开展调查研究,分析研究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3-4#火力发电机组建设对深汕特别合作区环境保护以及能源“双控”、能源结构调整的影响。
4.综合多方面因素,分析提出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3-4#火力发电机组建设对深汕特别合作区利弊影响的结论。
(二)服务要求: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研究要求和研究要点,并依照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的技术要求,按双方拟定的工期进度,按时、保质、保量提供研究建设火力发电机组课题人报告。
2.须签订合同并附保密协议。
(三)服务期限:30天内。
(四)服务成果:常规的文本格式、PPT文件及最终电子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7日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办:HZQ_CZJ@163.com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富路政和楼1栋404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方式:18898774035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