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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督查督办信息系统(一期)和OA接口开发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16 09:49:47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合作区督查督办信息系统(一期)和OA接口开发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范围):深汕特别合作区督查督办信息系统和OA接口开发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包括应用支撑平台接口开发,包括用户信息同步接口和部门信息同步接口;第二部分包括单点登录接口开发,登录一个账号直接访问督查督办系统;第三部分包括公文办理接口开发,可以将公文基础信息、正文、附件以及直接将办文转为督办件功能设计。

(二)服务要求:根据深汕特别合作区督查督办信息系统和OA系统对接需要,开发符合对接要求的对接接口,并保证接口对接后两个系统间的有效互通,并提供一年的免费运维服务。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四)服务成果:深汕特别合作区督查督办信息系统(一期)和OA系统对接接口。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7月16日上午9:00至2020年7月22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y386786752@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督查室)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 

项目联系人:叶工 

            胡工 

联系方式:15872145395  

            18202711763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8333转8077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深汕特别合作区督查督办信息系统(一期)和OA接口开发项目询价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