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保障房标识设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内容:
1.依据项目属性规划设计理念,探讨确定标识的设计意义和表达内容
(1)核心标识LOGO的设计;
(2)提供至少5套初案设计,进行偏好比较;
(3)双方沟通,反馈意见及修改方案,确定整体的风格及设计的方向;
(4) 确定标识图形与标识字体组合的核心形象。
2.规划设计标识形象的基础系统,确定标识的创意设计、标准色、辅助图形、组合形式、印刷字体规范等,完成标识的最终设计并确定适应的比例规范。
3.规划设计标识形象的应用,完成办公事务、公共关系、公共空间、门禁、宣传等应用模块的平面设计。
(二)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设计方案成果取得验收为止。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总服务费用的50%。
(2)设计成果方案取得验收且供应商提供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30 个工作日内结清尾款。
注:如因财政资金支付程序导致延迟结算支付的,采购方不承担责任。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6月 23日上午9:00至2022年6月 29 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zjsw_fc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6.报价方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1份(必须具有最新年检记录),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盖报价方公章。
7.报价方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各1份,按附件格式,盖报价方公章。
8.报价方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报价方公章。
9.报价方的服务承诺书原件1份,盖报价方公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方根据本询价文件及附件的所有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承诺;
2)报价方就此询价项目向需求方提供的额外服务承诺,例如:免费提供最新的税务政策等;
注:上述各项文件须按顺序编制,合并装订成1本。
10.报价表原件1份,按附件格式填报,要求逐页页签,必须盖报价方公章,如无盖章则视为无效报价,取消报价方就该项目的报价资格。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2栋317
项目联系人:吴莎莎
联系方式:18845794734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