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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2025年古树名木专业养护和古树复壮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21 15:14:43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2025年古树名木专业养护和古树复壮项目询价公告

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为辖区内62株古树以及古树后备资源开展一次性抢救复壮以及在2023-2025年期间开展为期2年的专业养护工作,包括日常巡查、病虫害监测和防控等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1)古树名木专业养护

对辖区内62株古树及古树后备资源进行管养维护,每月开展两次全面巡护,树枝修剪、树穴整治、小型树洞修补、树池修补、配套设施修复、促根施肥、病虫害防治、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古树名木管养技术培训、极端天气预防、在应急抢救古树中提供技术人员支持等内容。编制我区古树名木月度调查报告,建立古树名木资源档案,做到“一树一档”。编制月度、年度工作报告,并预留10万元人民币用于处理突发事件。

①日常巡查

每月为一个周期,对辖区内所有古树名木的生长状况全面巡查不少于2次,每月形成巡查报告上报,每月形成养护巡查报告上报给采购单位,日常巡查内容主要包括自身生长情况、立地环境、病虫害发生情况等,为每株古树名木提出合理、科学、可行的养护技术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A.古树基本信息调查:树种、位置、树龄、树高、胸围、冠幅、生长势、树木特殊状况描述、权属;

B.生长现状调查:对树木的生长环境、长势情况进行调查;

C.树冠枯枝、寄生、附生等影响树体长势的存在现状及影响因素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建议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D.根据树干腐烂孔洞、切口、裸露木质部进行调查,并制定相应的修补措施;

E.立地调查:根据树木的立地环境、树穴面积、保护情况开展相应的调查;必要时,对立地土壤较差的进行采集土壤进行室内检测分析。

F.树木倾斜情况调查:对树木倾斜情况、倾斜严重程度进行相应调查;

G.病虫害、白蚁调查:对树木病虫害、白蚁为害现状、常见病虫害进行调查,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H.保护措施情况调查:支撑情况、树洞封补情况、气根牵引情况及其他保护措施等。

将现场调查信息记录在古树名木养护巡查表上,用相机拍摄目标树木全景、枝干、树洞、气根等照片。为每株古树名木建立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古树生长现状、调查报告、现场图片、处理措施等,结合巡查结果与室内分析等手段,按月提交巡查养护报告,为后续复壮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②修剪: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植株有枯枝、病虫枝、荫生枝的,要及时修剪。

③树穴整治:根据实际情况,清除封闭树穴,维护修复树篦子、透水砖或补植绿色植物,防止黄土裸露现象发生。

④小型树洞修补:树洞不深或树洞虽大但不影响树体安全,由供应商及时防腐或修补。

⑤树体简易加固支撑: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树体 存在安全风险,由供应商及时进行树体的简易加固支撑。

⑥促根施肥:对我区古树名木根据实际情况每月每株平均促根施肥一次,要求尽可能使用深根施肥机,使肥料及促根液能够直接转达树木根部,减少养分流失,快速吸收,促进树木的生长。针对濒危及衰弱古树名木,根据巡查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促根施肥次数。

⑦病虫害防治:对我区古树名木,根据巡查情况每月每株平均防治一次,通过埋施杀虫剂、应用专用黄板等监测工具或产品对病虫害进行防治。根据巡查实际情况来完成病虫害防治,同时对防治效果进行跟踪调查,分析病虫害对古树名木生长所造成的影响。

⑧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范围内的3株古树,项目施工过程中加强巡查检查工作,设置观察点、时刻监测地表下沉、地下水水位、PH值等指标。

⑨应急排查:供应商应及时巡查、发现和上报安全隐患,预防台风、暴雨、火灾、雷电等自然灾害。如政府发布Ⅲ级以上(含Ⅲ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结束后,中标供应商需在2天内完成所有古树名木的巡查工作,评估受损情况并制定修复、抢救和复壮方案上报采购单位。

⑩古树名木保护

A.保护古树名木红线不被侵占,对破坏古树名木的现象及时制止,对侵占和破坏古树名木的自然人及时劝离和制止并及时上报采购单位等。

B.如若遇到古树名木养护范围内有其他市政项目的施工、作业、维护或者土地开发、房产建设、城市道路、轨道建设等影响古树生长的情况,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给采购单位,并时刻留意该古树的动态,提高巡查频次,确定古树不被其他项目作业影响。若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涉及古树,需开展古树避让保护方案的审核审批工作,针对已编制的古树保护措施方案提出建议意见。

C.私自破坏、非法占用或许可其他人破坏、非法占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用地,将交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处理。

D.古树名木的断枝或其他等设施对行人或物品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⑪全区古树健康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部古树的健康检查,检查内容包含:古树名木健康信息登记(基础信息包含:长势、立地环境、特殊状况等)、图片资料(针对每株古树进行照片拍摄记录存档)。对有需要进行复壮的古树出具复壮方案,对古树名木生长现状、树冠、外部受损、立地环境、树木倾斜、病虫害、白蚁等情况进行细致调查,针对容易受白蚁危害的古树和树干空洞的古树使用仪器检测树木内部受损情况,必要时采集土壤样本、树木组织样品进行室内检测分析,对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的因素进行科学评价,出具古树健康检查及安全性的评估报告。

⑫技术培训:每年针对古树养护责任单位开展一次古树名木保护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古树名木保护相关知识的普及、古树名木巡查检查工作内容、古树名木保护技术指导等。

⑬突发事件处理:项目预留了10万元人民币用于处理服务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该笔费用以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工作量由采购单位确认,在合同期满后经采购单位委托的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结算审核后办理支付。

⑭其他事项:协助完成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相关的考核(林长制考核、生态文明考核、绩效考核)以及其他事项。

(2)古树一次性抢救复壮项目

①针对辖区内古树以及古树后备资源(62株),开展一次性抢救复壮工作,具体措施包括立地环境改造、修建护栏或树池、支撑加固、封堵树洞、防腐修复和有害生物防治等,并编写古树复壮养护施工方案。

②树洞修补、防腐修复:针对部分古树,树干空洞腐烂面积较大、存在较大切口、树洞的情况进行修补,针对辖区内古树开展防腐修复(防腐面积可参考如下,具体面积以详细调查情况为准)。

序号

树种

防腐面积/m2

1

榕树

3.5656

2

榕树

1.9615

3

榕树

1.1747

4

榕树

5.1708

5

榕树

0.8994

6

榕树

4.8201

7

榕树

1.4846

8

榕树

3.6353

9

榕树

3.2377

10

榕树

7.9229

11

榕树

2.2702

12

榕树

5.2974

13

榕树

4.8819

14

榕树

0.6315

15

榕树

3.5474

16

榕树

4.1513

17

朴树

2.047

18

榕树

0.53

19

龙眼

4.2727

20

榕树

1.1696

21

榕树

1.047

22

榕树

1.8387

23

秋枫

0.7622

24

榕树

3.6061

25

凤凰木

0.4814

26

榕树

4.8108

27

木棉

1.1618

28

榕树

3.1337

29

榕树

3.6158

30

榕树

2.5559

31

朴树

0.8879

32

龙眼

0.4859

33

山蒲桃

/

34

榕树

3.3173

总计


90.3761

③加固支撑:拟计划对以下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古树进行加固支撑。

序号

树种

支撑架数量

支撑架长度(米)

材料

1

榕树

1

3m

DN200

2

榕树

2

7m/6m

DN200

3

榕树

4

4m/5m/7.5m/8m

DN200

4

榕树

3

3.2m/2.8m/2.3m

DN200

5

榕树

4

5m/5m/7m/8m

DN200

6

榕树

3

5m/6m/6.5m

DN200

7

龙眼

3

5.5m/5.5m/6m

DN200

8

凤凰木

1

4m/4.5m

DN200

9

榕树

1

3.5m

DN200

10

榕树

1

5.3m

DN200

1

榕树

1

3m

DN200

④立地环境改造:辖区内古树以及古树后备资源(62株),普遍存在周边环境硬地化、树池狭小、土壤板结等立地环境较差的情况,通过扩大树池、土壤改良、促根施肥的方式进行复壮。

⑤修建护栏:针对辖区内古树以及古树后备资源(62株),以古树保护范围为基础修建护栏。

⑥病虫害防治:针对辖区内古树以及古树后备资源(62株),进行叶、花、果虫害、病害,枝干虫害、病害,根部虫害、病害以及有害动物等方面的详细调查,并依据调查成果通过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生物防治等方式开展全方面的的防治措施,同时对防治效果进行跟踪调查。

⑦对实施了立地环境改造、病虫害防治的古树加强后续的观察养护,至少连续观察3个月,每10天对古树不少于一次调查并进行养护。按月提交观察养护报告,报告包含古树根系生长状况及吸收功能,古树枝干输导组织愈合情况及输导功能,古树叶子生长状态、叶量及光合功能,病虫害防治效果等情况。观察期间如古树出现任何异常变化,应及时上报采购单位并研究原因并及时处理。

⑧制订合理有效的工作进度计划,按照计划按时完成工作量后提交项目成果,如古树复壮设计实施方案、实施过程的档案资料、观察养护报告、验收报告等报采购单位组织验收。                                           

2.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组建6人及以上项目技术团队。

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林业、园林、园艺、植物、城市绿化专业(任一专业即可)高级(以上)职称;现场指导复壮的技术员具备林业、园林、园艺、植物、城市绿化专业(任一专业即可)初级(或以上)职称,或具备林业、园林、园艺、植物、城市绿化专业(任一专业即可)的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并有3年以上古树名木养护复壮工作经验;

要求施工工人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进行高空作业的需持高空作业证书。

(2)供应商应具有一定规模和技术实力,能按项目要求配备服务团队和投入机械设备物料。

(3)中标供应商应对项目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减量处理,尽可能循环利用。中标供应商应确保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无垃圾堆放,不得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及路旁遗留垃圾(含绿化垃圾)。项目中标价包含垃圾的清运、处理等相关费用,中标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垃圾处理问题。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督促环卫部门及时清扫、清运,如环卫部门未及时处理,则由中标供应商处理。

(4)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①供应商应组织开展具有行业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

③占道许可证办理时间必须衔接,不可中断。占道作业时,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交管部门的许可意见、《深圳绿化作业安全规范指引》和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标准进行作业,并现场配备一台防撞保护车,如发生交通事故, 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处理事故,并承担一切费用。

④采购方有权对中标供应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和安全生产危险预防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监督中标供应商的落实情况;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建立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⑤供应商应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所有参与项目人员的生命财产及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施工中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均有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费用(含应支付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等),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费用。

⑥供应商采购的所有与工程有关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其质量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应当含有产品合格证书,并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合格,且满足验收时要求。对本工程使用的特殊材料或有特殊要求的材料、设备,需经采购单位同意后,由供应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要求进行采购,否则采购单位可予以否认,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单位的批准并不免除供应商的任何质量责任。本合同项目所需的与工程有关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全部由供应商提供。

⑦供应商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地下管线保护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等保护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⑧供应商应当保持整个复壮场地整洁,确保作业区域内道路通畅,做到工完场清。

(5)技术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5年以上古树名木普查、复壮养护等相关工作经验。

供应商应根据实地调查与古树名木复壮规范等要求,制定具体的抢救复壮施工方案,并报采购单位审核,并经专家评审论证通过后实施;复壮施工中,存在与设计方案不一致的突发情况时,必须报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古树基本信息,生长情况调查,环境调查,调查结果分析,实施措施,进度安排使用材料及产品规格、品牌、品质、用量等等。

③供应商的复壮标准应满足《城市古树名木养护和复壮工程技术规范》《古树名木复壮技术规程》《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深圳市古树名木管养维护技术规范》《深圳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要求》等规定的技术指标,指标不一致的以更严格要求为准。

3.服务成果:

(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古树名木健康检查及安全性的评估报告。

(2)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古树名木月度检查、巡护养护报告。

(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2年古树名木抢救复壮施工方案

(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2年古树名木的观察养护报告

(5)复壮档案资料/验收报告

(6)甲方要求提交的其他管养服务资料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月完成古树抢救复壮项目。

2.项目进度安排:(1)现场调查评估半个月;(2)编写古树复壮施工方案半个月;(3)现场施工和驻地居民协调2个月时间完成树洞防腐修补以外的其他任务;(4)完成树洞防腐修补2个月。

2.古树抢救复壮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后2年内完成古树名木专业养护。

3.遇有特殊情况,经采购人和投标人双方协商后服务期限可适当延长。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报价单需提供详细的材料工艺、测算标准、报价明细等报价依据。

3.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4.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7月22日上午9:00至2021年8月2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cgzhzfj_zczy@szss.gov.cn

8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1栋3楼 
项目联系人:郝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477,15277116067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2025年古树名木专业养护和古树复壮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