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合作区照明设施故障排查和编制维修方案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因目前合作区存在较多“有灯不亮”的路段,为加快推动合作区照明设施维修工作,尽快“点亮”所有路灯,我局拟采购一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的公司依据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技术标准对服务范围内的照明设施(含高低压转换部分)开展故障排查和编制维修方案服务。具体如下:
本次采购项目涉及的道路总长度约为42.2千米,路灯约2060杆,路灯专用箱变7台。
1.管委会园区周边
(1)创新大道(西起道路尽头,东至创文路交汇处)总长度约为3.2千米,路灯双侧布置,三台路灯专变(其中一台正常使用,另外两台未通高压)存在西段和东段未点亮,中段有个别路灯不亮的情况。
(2)创元路(南起深汕大道交汇处,北至道路尽头)总长度约为1.1千米,路灯双侧布置,一台路灯专变(正常使用),存在南段个别路灯不亮和北段整段路灯未点亮的情况。
(3)大德路(西起创强路交汇处,东至创文路交汇处)总长度约为0.96千米,路灯双侧布置,存在西段和东段未点亮,中段个别路灯不亮的情况。
(4)创富路(南起深汕大道交汇处,北至珠东快速交汇处)总长度约为1.6千米,路灯双侧布置,存在个别路灯不亮和北段整段路灯不亮的情况。
(5)大同路(南起大德路交汇处,北至同心路交汇处)总长度约为0.4千米,路灯双侧布置,存在个别路灯不亮的情况。
(6)大成路(南起大德路交汇处,北至同心路交汇处)总长度约0.4千米,路灯双侧布置,存在个别路灯不亮的情况。
(7)同安路(西起创富路交汇处,东至大同路交汇处)总长度约0.2千米,路灯双侧布置,存在个别路灯不亮的情况。
(8)同庆路(西起创富路交汇处,东至大同路交汇处)总长度约为0.2千米,路灯双侧布置,存在个别路灯不亮的情况。
(9)同心路(西起创强路交汇处,东至创文路交汇处)总长度约为1.0千米,路灯双侧布置,存在西段和东段未点亮,中段个别路灯不亮的情况。
(10)同仁路(西起大同路交汇处,东至创元路交汇处)总长度约为0.13千米,路灯单侧布置,存在个别路灯不亮的情况。
(11)创业广场,庭院灯柱灯27杆,射灯4杆,草坪射灯42个,存在个别灯具不亮的情况。
2.原信息技术城PPP项目
(1)产业路(南起深汕大道交汇处,北至创新大道交汇处)总长度约为1.4千米,路灯双侧布置,一台路灯专用箱变(未通高压),全段路灯均未点亮。
(2)创强路(南起大德路交汇处,北至同心交汇处)总长度约为0.7千米,路灯双侧布置,全段路灯均未点亮。
(3)同德路东延段(西起创强路交汇处,东至创富路交汇处)总长度约为0.36千米,路灯双侧布置,全段路灯均未点亮。
(4)同心路西延段(西起创强路交汇处,东至创富路交汇处)总长度约为0.32千米,路灯双侧布置,全段路灯均未点亮。
(5)创文路(南起深汕大道交汇处,北至新田路交汇处)总长度约为3.1千米,路灯双侧布置,三台箱变(未向供电局报装),全段路灯均未点亮。
(6)新园路(南起深汕大道交汇处,北至道路尽头)总长度约为1.1千米,路灯双侧布置,全段路灯均未点亮。
3.原鲘门PPP项目
(1)发展大道(南起深汕大道交汇处,北至道路尽头)总长度约为0.65千米,路灯双侧布置,全段路灯均未点亮。
(2)三强路(西起发展大道交汇处,东至毕昇路交汇处)总长度约为0.38千米,路灯双侧布置,全段路灯均未点亮。
(3)稼先路(西起发展大道交汇处,东至毕昇路交汇处)总长度约为0.33千米,路灯双侧布置,全段路灯均未点亮。
(4)学森路(西起发展大道交汇处,东至毕昇路交汇处)总长度约为0.37千米,路灯双侧布置,全段路灯均未点亮。
(5)学森路(南起学森交汇处,北至三强路交汇处)总长度约为0.30千米,路灯双侧布置,全段路灯均未点亮。
(6)亲海路(南起海隆造船厂,北至324国道交汇处)总长度约为1.2千米,东段路灯单侧布置,北段路灯双侧布置,全段路灯均未点亮。
4.原圳美绿道PPP项目
圳美绿道(南起深汕大道,北至131县道交汇处)总长度约为23千米,中段路灯部分已点亮,其余路段均未点亮。
(二)项目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依据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技术标准对以上路段的照明设施(包含高低压转换部分)开展故障排查工作,将相关问题列明清单并分析原因、出具维修方案(方案中需具备详细工程量以及估算工程造价)。
2.技术要求:
(1)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各种原因,造成第三方的损失或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
(2)实施过程中乙方必须根据承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项职责。如发现乙方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实施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工具)与现场实际不符,导致维修质量达不到标准的,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所有的养护设施不得发生漏电事故,否则一切责任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且应按甲方的要求,为上岗工人配置统一的工作服和反光袖套,自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在进行养护作业时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意外,乙方负责事故处理及一切费用,概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承担的维修内容,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有关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手续,安排好下属人员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
(6)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乙方员工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服务成果: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交维修方案、路灯设施CAD图,以上资料的纸质文本各10份,word与pdf电子文档各2份。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自结清合同价款之日终止。
2.付款方式:经甲方审核乙方资料无误后,甲方按照财政支付程序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款总额的100%。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报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6.由采购人根据需要填写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但必须符合以下7个方面要求:1.必须提供法律法规依据,不得设置法律法规未强制要求的的资质,资质设置就低不就高,即:不得高于该项目所需要的最低资质要求。2.国务院已明文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得再作为资质要求。3. 不得将报价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报价人资格要求,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4.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如一家供应商无法满足项目全部要求的,可允许联合体报价。5.如果资质已定总包资质,则不得要求总包资质的同时还要求具备该总包资质范围内的专业承包资质,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6.不同总承包资质或者专业承包资质的承接范围存在交叉情形的,具有相应资质或者满足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参与该工程报价。
7.现场踏勘不得作为报价人资格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8月10日上午9:00至2022年8月16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cgzhzfj_zczy@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栋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420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合作区照明设施故障排查和编制维修方案服务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