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疫情防控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按照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新形势、新要求,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应急管理局)拟采取与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合作方式,由第三方机构派驻人员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1)负责深汕特别合作区疫情防控工作,协助做好涉疫风险人员落地核查、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和上门健康管理等任务;协助做好重点人员核查管控、转运,居家管理、居家监测,社区疫情处置,防控政策宣传咨询,开展人文关怀等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疫情防控任务,包片包网格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突发疫情应急条件下,在落实常态化下各项任务的基础上,做好“高、中、低风险区”居家隔离人员上门核酸采样、健康监测等工作。
(2)落实区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指示并定期做好分析总结工作,负责以上所列工作的各种资料、记录的动态管理,收集汇总并做好相关文件、表格的总结和汇总表。
2.服务要求:
(1)服务团队需派6人至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坐班,进行24小时坐岗值班。
(2)派驻的服务人员需具有疫情防控方面的工作履历,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3)派驻的服务人员应服从区应急管理局的工作安排,遵守区应急管理局的规章制度。未经区应急管理局同意,不得将区应急管理局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4)服务团队对其获知的采购人的政府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严禁将有关资料及工作成果通过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采购单位有权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
3.服务成果: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突发疫情处置工作,形成相关工作档案,完成资料分析整理并形成相应报告。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服务终止时间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付款方式:按照完成服务工作进度和工作量,双方合同协商。服务费付款进度按深汕合作区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因财政审批程序等非甲方原因导致延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承诺服务,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验收程序为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验收专家组,对成果进行验收评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2022年9月6日上午9:00至2022年9月13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yjglj_yjzhzx@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03
项目联系人:余工
联系方式:19926551414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采购深汕特别合作区疫情防控服务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