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圆墩林场水电站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深汕圆墩水电站位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因工程建设需要,采购人拟委托一家资质过硬、经验丰富的评估单位(需有工程造价资质)对工程范围内的圆墩水电站进行造价与评估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对确定被征收水电站项目价值的补偿提供参考依据并协助采购人谈判,评估被征收水电站的价值。对属于水电站权利人所有的房屋、设备、装修、构筑物、其它附属物、地上青苗等其它符合征收补偿标准进行造价与评估;前期准备、现场查勘、收集造价与评估资料、确定造价与评估清单、造价与评估计算及报告撰写、造价与评估报告解释和答疑、完善造价与评估报告。根据国家现行政策对水电站征收项目涉及的补偿项目进行造价与评估,提供专业意见、建议和书面报告,提供报告时间应满足工期及谈判工作需要。
2.服务要求:
①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严禁将有关资料及工作成果通过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②服务单位需安排不少于1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该项目,中标单位须按质按量完成采购人制定的深汕特别合作区圆墩林场水电站征收造价与评估工作任务。
③服务单位不得随意更改项目负责人员,如未经采购人允许而随意更改,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委托合同。
④服务单位需同时持有工程评估资质和工程造价资质。
3.服务成果:出具纸质版评估报告及盖章版pdf报告
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征收补偿政策标准;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2015)、《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GB/T50899-2013)等评估行业技术标准。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为止。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7.具有工程评估资质和工程造价资质。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12月5日上午9:00至2022年12月9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cgzhzfj_zczy@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6.选聘原则
报价仅供选聘前期市场调查参考,并非一定选聘报价最低者以及并非一定要选聘报价供应商其中一家。供应商所报价格若超过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价格,将会进行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投标。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管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1栋
项目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755-22101472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