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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深汕学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06 12:02:28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深汕学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

二、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规划建设成为72班/3360座学位的九年一贯制学校,满足服务区域内义务教育的教学需求。项目拟分两期建设,一期36班/1680学位于2024年建成投入使用,二期36班/1680学位于2025年建成投入使用,学校校舍总建筑面积约43883.99平方米(含地下建筑4800平方米),用地面积40082平方米。

三、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技术要求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应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4 年第 78 号)、《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原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 72 号)等技术要求开展,同时满足《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和《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2021年版)》的技术要求。

(二)服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2021)》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污染识别:通过收集历史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调查场地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工业企业分布与生产情况、相邻场地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地质、水文地质情况等,分析地块及相邻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有无潜在污染源。

2.制定工作计划:根据污染识别调查,确定场地内可能产生污染的位置和主要污染因子,制定工作计划。

3.初步调查结论:对潜在的污染物进行风险评估,及时与委托人沟通,并提出相关应急措施,确定地块性质和形成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论。

4.编制完成《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报告范围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公园景观工程以及河道治理工程等。将地块信息和调查报告上传至污染地块管理系统。

5.提交报告通过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市技术审查部门两级审查后,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在此期间提供技术支持及承担土壤污染初步调查报告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相关费用。

6.通过专家评审后,获得区、市两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关于地块性质确认的备案意见。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委托人及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及完善土壤污染初步调查报告。

7.提供过程中有关技术咨询服务及委托人要求办理的与本项目土壤污染初步调查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三)服务要求

1.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的前期工作咨询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要求,通过现场调查、资料调研、专家咨询、与相关部门沟通等方式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工作。

2.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并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成果编制,并负责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评审及审批。

3.根据合同要求按时提交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成果文件,包括报告、附图及电子文档等。

4.免费协助甲方与有关各方就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问题进行沟通和协调,并协助甲方办理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5.自行收集本项目的相关资料,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协助配合甲方办理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服务成果

1.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8套;

2.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如需);

3.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如需);

4.各阶段的所有成果及最终成果(包括调查测绘成果、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结果、投资匡算文件等)光盘2套(不加密、可编辑并不限制使用时间,含*.DWG文件)。

四、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30天,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付款方式

本项目不设预付款,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取得市生态环境管理局在污染地块信息系统中地块性质确定并提交同时相关材料提交甲方存档之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工作服务内容及支付比例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能有调整,最终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为准。

3.结算原则

甲、乙双方一致理解及确认,本合同服务费用以下述两种计算方式(即“相关部门审定金额”和“包干总价金额”)中的较低者为最终需由甲方实际支付给乙方的全部含税服务费用(除此外,乙方不再就本协议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具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相关业绩。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六)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七)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12月7日上午9:00至2022年12月13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前统中心:qiantongzhongxin@163.com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八、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重点片区重大项目重要工程前期规划建设统筹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怡和楼1栋3楼

项目联系人:薛工

联系方式:17276668618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附件 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深汕学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