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平台、应急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保证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平台工作的正常运行、对应急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的快速反应,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我局拟采购后勤保障服务,为深汕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平台的运行管理与应急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提供后勤保障支持。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①日常驻守值勤后勤保障:服务团队提供每日24小时后勤保障服务,安排人员驻守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做好中心的各项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②现场指挥部后勤保障: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接报并处理突发事件时,后勤保障人员迅速到达现场,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后勤保障支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人员调度、物资运送、现场秩序维护等各项工作安排。
③服务人员需确保24小时电话畅通,保证出现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到达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与现场指挥部。
④配备外勤车一辆,保证出现突发事件时,所有后勤保障人员能够迅速及时到达现场指挥部。
⑤保障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平台平稳运行,包括但不限于对操作系统的定期维护和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⑥协助做好各类应急保障物资的“储、携、运、管”工作,对应急保障设备进行周期性检测维护、出入库台账登记,推动应急数字化、标准化、可视化管理建设。
⑦协助建立应急处突机制,编制应急通讯等相关的应急预案,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类、更新等管理工作。
⑧根据应急通讯等应急预案,编制演练方案脚本,并开展“桌面演练+实战演练”等工作。
⑨协助我局全层级、全流程、全要素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应急演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演练场地的搭建、会场布置、通讯器材使用、视频调度转播等工作。
⑩协助应急指挥中心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并配合事故应急救援。
⑪全力配合采购人工作安排,认真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各项任务,并不断优化后勤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2.服务要求:
①服务团队根据需求安排后勤保障服务人员,食宿自理。实行24小时轮换工作机制。服务人员需做好交接班,在接班人员到达之前,交班人员不得自行离岗。
②后勤保障服务人员要求:需满足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及有公安、消防工作经历者优先。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制度要求,尽职履责,坚决服从采购人管理与指挥,团结协作,勤勉尽责地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保证服务工作质量;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身体素质良好。
③后勤保障服务人员不得兼职,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及相关管理规定,确保能稳定、快速响应各种需求。
④服务团队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守职业操守,尽最大努力维护采购人的合理、合法利益,涉及利益冲突及回避的,应当遵循职业要求及道德,充分维护采购人利益。服务团队成员须均为实际服务提供人,禁止挂名不参与实际服务的不诚信行为。
⑤服务团队对其获知的采购人的政府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严禁将有关资料及工作成果通过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⑥采购单位有权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
3.服务成果:
通过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妥善完成各项任务,推动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对事件应对处理能力的有效提高,推进采购人完善应急指挥工作机制。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服务终止时间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如经采购人员验收,服务质量优秀,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延长合同期限,双方续签服务合同,但最长不超过3年。
2.付款方式:按照完成服务工作进度和工作量,双方合同协商。服务费付款进度按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因财政审批程序等非甲方原因导致延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相应内容和承诺服务,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验收程序为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验收专家组,对成果进行验收评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2023年1月18日上午9:00至2023年1月29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yjglj_yjzhzx@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13
项目联系人:钟工
联系方式:13356666208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平台、应急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