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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水质净化厂进场道路修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15 15:35:47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水质净化厂进场道路修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填筑石渣

现状鹅埠路西端与拟建道路道路起点交汇处存在一个明渠(已淤积),新修道路横跨明渠,需填筑石渣作为道路基础(新建排水管满足过水需求),填筑长度约20m,由于两条道路之间为坡度连接,平均填筑厚度约为1.5m,宽度为5~20m,总填筑量约为388.1立方米。

2.新建道路

道路总长度约为675m,宽度为5m,原路面夯实后铺设15cm级配碎石,25cm厚5%水泥稳定层,并铺筑20cm厚的C35混凝土路面,路肩土方回填。

3.增设排水管

现状横跨道路的排水渠(目前已被完全淤堵)改为DN1000水泥管排水(1处),道路低洼处埋设DN500水泥排水管(1处),DN200水泥排水管(2处)。

4.局部设置道路交通指示设施

根据道路情况,在局部区域设置10m涵管防撞柱。

5.排水渠疏通

道路两侧沿线排水渠已全部淤积,基本与路面高程相同,为保证道路的正常排水,对道排水渠进行清淤疏通,排水渠底部宽度1m,坡比1:1,水渠平均深度约为0.5m,开挖量约为312.5立方米。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1)审查技术经济指标、审查投资经济效果、指导限额设计、施工图预算审核、编制合同、总包招标前准备(合同版本选择、合同条款审核、计量原则确定)。

(2)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参与施工招、投标文件的审查。

(3)审核工程进度款、变更或签证费用,并协助向项目相关部门报备;施工过程阶段造价控制,主动向招标人汇报可能影响造价的事项,提出相关改善的建议(含变更、签证审核、现场造价争议的处理)。

(4)审核工程结算,并配合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2.服务要求:

按甲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含工程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结算、竣工决算以及实施阶段造价咨询等内容。

3.服务成果:

提供各阶段的造价技术文档及审核报告。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日期至决算审计完成。

2.经区发改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核,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费为0.78万元,本项目下浮率参照以往类似项目下浮20%,即报价上限价为0.78×(1-20%)=0.62万元。

中标价为合同暂定价,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审定的结算价为准,且最高不超过区发改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核的相应费用,否则按区发改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核的相应费用包干。

3.付款方式:

(1)除双方重新达成协议外,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费用支付均通过项目合同中指定的甲乙双方银行账号进行。

(2)本合同价款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注:因政府支付手续程序调整,延迟支付合同款,乙方应予以理解。

4.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满足合同约定及采购方要求(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1)合同期满,服务单位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技术资料(含成果文件),由项目采购单位组织人员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依据为招标(或询价)文件、乙方投标(或报价)文件、合同、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3)若因服务单位引起的服务不符招标要求或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解约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作出承诺)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作出承诺)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作出承诺)。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7.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在投标人企业注册。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2月16日上午9:00至2023年2月20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1139723098@qq.com

3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仁和楼2栋

项目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13673699559

(二)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3.docx

附件1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水质净化厂进场道路修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报价单.docx

附件2 供应商情况介绍.docx

附件4 承诺函.docx

附件6 供应商服务便利度情况.docx

附件5 企业信用相关证明材料.docx

附件7 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docx

附件8 业绩证明.docx

附件10 知识产权合规性承诺.docx

附件11.docx

附件9.docx

附件12 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