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及疫区林分林相改造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需求
本项目系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全域范围四镇一场(鹅埠镇、赤石镇、小漠镇、鲘门镇、园墩林场)松材线虫病的防治服务。
1.项目概况
据2022年秋季普查结果显示,深汕特别合作区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为1.64万亩,包括89个地籍小班,有枯死松树478株,除鹅埠镇外,小漠、赤石和鲘门三镇以及圆墩林场均为松材线虫病疫点镇,小漠和鲘门镇枯死树分布相对集中,赤石镇呈现跳跃式遍地零星发生的状态。
2.服务要求
中标单位负责2023年深汕特别合作区松材线虫病防治等相关工作,调查深汕特别合作区全域范围四镇一场(鹅埠镇、赤石镇、小漠镇、鲘门镇、园墩林场)2023年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完成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防控作业设计、施工总结报告。除治松材线虫病病(枯)死树小班面积约1.64万亩,林分林相改造500亩,地面人工喷药约0.8万亩次(本项目防治范围包括且不限于已调查发生的范围,对当年新发生范围也要进行砍伐处理)。
3.服务内容
(1)组织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林业局相关文件要求,对深汕特别合作区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开展疫情调查。查清病害发生分布范围,以林业地籍小班为单位,统计发生面积和病死树数量,绘制发生分布图(绘至小班),计算病死树株率和木材损失量。
(2)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造林技术规程》、《森林抚育规程》、《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广东省林业局印发的《广东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等文件要求,编写2023年深汕特别合作区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包括项目概算)和防治作业设计书。
(3)按照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和防治作业设计书要求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全面清理合作区内松材线虫病(枯)死树,并记录清理病死树的地点(小班)和数量,形成台账资料。进行山场就地砍伐切段后,密封运输至合作区指定除治地点(华润电力(深圳)有限公司)进行集中粉碎切片、焚烧处理。
对疫区松木采伐、清理、运输途中全程需封闭监管,拍摄影像资料,记录处理疫木相关台账资料,留存华润电厂签收疫木凭证,备案待查,确保搬运过程疫木不流失、不遗落,严防疫木流失。
对疫情严重且重点除治的疫情发生区(疫情发生小班)进行500亩林分林相改造:500亩全域采伐马尾松,采伐后造林密度74株/亩,株行距3×4米,种植树种依据广东省林业局印发《广东省主要乡土树种名录》选用乡土树种进行造林,项目包括三年抚育五次(五次抚育费用包含在本项目资金内)。
本预算计算内容包括采伐林地的垃圾的清理运出(前期遗留的枯枝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抚育时的剩余物等,需全面清理干净,避免破坏现有植被)。
发病小班中的景观林、生态林以及择伐小班周围的松林进行地面人工喷药。
(4)防治工程结束后,根据业主需要提供该项目有关的咨询、协调和项目验收等技术支持。
4.服务成果
(1)2023年深汕特别合作区松材线虫病调查报告及2023年深汕特别合作区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包括项目概算)和防治作业设计书。调查报告内容包括使用调查报告正文、附件、附表、附图等;防治方案及防治作业设计书内容包括防治方案及作业设计书正文、附件、附表、附图等。
(2)防治工作成果还应保存有防治工作计划、防治工作进展、防治路线图、防治中期检查总结、防治工作总结和疫情记录;记录形式可多样化,包括但不限于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现场的图片、影像及表格、林分改造前后对比图等记录文件。
5.验收标准:
①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采伐设计书、施工总结报告,包括正文、附件、附表、附图等。
②所有伐桩离地面高度不超过5厘米,所有直径1厘米以上枯死松树枝条必须清理干净,枯死松树除治率达100%。
③林分林相改造后一年内成活率达95%,三年保存率达90%以上,苗木高度1.5米以上,地径2cm以上,郁闭度达0.3以上,抚育剩余物清理干净。
④防治全程聘请监理单位,确保防治工作及时有效,防治成果保质保量,并出具监理总结及年度报告。
四、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通过总验收。
①调查设计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②砍伐阶段:(病)枯死树清理除治工作应常年进行,发现枯死树后3天内要处理完毕;
③地面人工施药阶段:2023年3月-2023年5月、2023年6月-2023年7月各施药一次;
④防治验收阶段:采伐开工令下发之日起1年内;
⑤林分改造阶段:防治验收阶段完成后;
⑥造林验收阶段:造林后3个月内苗木成活率验收,每次抚育后开展保存率验收,3年后进行总验收。
2.付款方式:按照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款方式。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公司乙级(或以上)资质。
3.具备造林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7.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2月16日上午9:00至2023年2月22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同步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办:cgzhzfj_zczy@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6.选聘原则
报价仅供选聘前期市场调查参考,并非一定选聘报价最低者以及并非一定要选聘报价供应商其中一家。供应商所报价格若超过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价格,将会进行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投标。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1栋3楼302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8818300840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及疫区林分林相改造服务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