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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综合推介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1 14:50:40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综合推介服务

二、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1.定期收集整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动态更新区情文稿库和讲解词。

2.根据接待对象类别和调研主题的差异,制定特色化的讲解方案。

3.按照有关工作计划,完成区内展厅和智慧深汕城市运营管理中心的接待讲解、重大考察调研活动的随车讲解以及重大专项工作的实地讲解等任务。

4.组织建立讲解员接待服务标准以及接待流程。

5.承担全区重要庆典活动的主持服务。

6.参与全区重要宣传影像的录制拍摄。

7.协助做好微信公众号“深汕视点”的运营。

8.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机构及机构所属服务人员近3年未有处罚记录,服务人员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城市综合推介服务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熟悉政府部门内部工作制度和流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解说员要求体貌端正,仪表大方;身高适中,口齿清晰。

2.甲方可随时与乙方服务小组成员联系,乙方需及时且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

3.在服务过程中,如甲方出现重大问题或专门事项,服务机构必须及时派服务团队人员现场协助解决。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初定为1年,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四)服务成果

顺利完成年度城市综合推介服务工作并通过服务单位的评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2月22日上午9:00至2023年2月28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dzb_xcxxk@szss.gov.cn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询价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宣传信息科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仁和楼1栋4楼

项目联系人:赖工

联系方式:15390718726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综合推介服务项目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