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智慧停车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切实解决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周边停车位资源利用率低、监管体制不健全、管理手段落后、车辆乱停乱放等核心痛点问题,拟建设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停车系统进行停车管理,有效提高车位利用率,解决职工及群众目前在停车过程中遇到的停车难、找车位难、通行速度缓滞等问题。项目建设能够进一步提升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城市生活品质,提高市民满意度和幸福感。
本项目遵循政府引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加快建设与有序推进相结合、拓展应用与安全保障相结合的建设思路,采取企业投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本服务的覆盖范围为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务服务中心文贞楼2栋周边约70个停车位,承载本服务项目的硬件不接受进口,为保证智慧停车的服务质量,投标人应提供不低于以下规格的软、硬件配套及安装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信访大厅、文贞楼1、2栋周边等公众停车需求旺盛的约70个室外路边智慧停车位服务(最终停车位按合同实际为准);
(2)提供保障智慧停车系统正常运行必要的软硬件安装、配置、运维等配套服务;
(3)提供线缆(含辅材)租用及铺设服务;
(4)提供停车专用平台软件;
(5)提供地磁车辆检测器不少于70个;
(6)提供室外车位引导屏(带总车位数量、剩余车位数量显示)不少于2个;
(7)对接我区低代码平台服务,配合开发停车低代码应用、配合百安导览微信小程序停车模块数据推送开发;必要时须配合提供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数据对接服务。
2.服务要求
(1)硬件设备租用及线材(含辅材)配套服务要求
设备类型 | 支撑服务的设备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车辆检测器(须含通讯所需的物联卡) | 无线传输:NB-IoT网络,支持移动、电信、联通网络 电源:至少需满足三年使用 双模检测:支持地磁和毫米波雷达两种模式传感器检测 安装方式:采用地埋式(入地式) 工作温度:-40℃~80℃ 抗压能力:支持10T外力 防护等级:IP68 自学习功能:免人工初始化、自主适应磁场变化 远程升级:支持软件模块远程控制升级功能 车位状态监测:状态监测反应时间不超过3s 具备故障监控、电池监测、低电量自动报警等功能 | 个 | 70 |
室外车位引导屏 | 至少提供路名,方向箭头,空余车位数量等标识符 | 个 | 2 |
线缆(含辅材) |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涉及的线缆、施工费用等。 | 项 | 1 |
(3)运维服务要求
1、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需要详细列明设备的保修期,在保修期,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2、维保要求:需要详细列明设备安装后的服务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载服务的设备免费保修期限、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技术培训方案、质量保证、违约承诺、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方案等。
3、人员配置要求:项目实施期间,至少安排1名具有三年以上同类项目实施经验的项目经理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负责实施工作,在项目交付前,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调换项目经理。
4、交付要求:投标人开通智慧停车系统及硬件平台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交付报告,产品保修期自交付合格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3.服务成果:
符合甲方要求的智慧停车功能要求,提供12个月的智慧停车运维服务及硬件设备二年免费保修,本项目形成的相关软件、标准、文档的知识产权由甲方所有。项目开发、交付过程中涉及的全部成果(包括实施过程文件、硬件设备布局图和设备操作手册、实施和运维日报或周报、故障处理报告、技术文档等)均须无条件交付甲方,并提供明确的交付成果清单(具体清单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本公告所含内容的服务期限为12个月(不包括保修期,保修期为竣工验收之日起后2年)。合同签订后60日(日历日)内投标人必须具备正式服务能力,合同签订后100天(日历日)内开通服务。
2.付款方式:
(1)按照合同约定实施;
(2)因甲方政策或内部审批延迟造成延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明于合同内。
4.报价应是本项目需求范围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报价单中提出的综合总价为依据。未填综合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予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5.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路面恢复、交付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维护、保修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未提供以上任意一个信息查询渠道的结果证明视为报价无效。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项目规模和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5月17日上午9:00至2024年5月24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采:zjzx@szss.gov.cn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创富路文贞楼2栋2楼
项目联系人:夏工
联系方式:18028016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