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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指挥中心关于采购民意速办电话专线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5 14:34:24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指挥中心民意速办电话专线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提高诉求响应效率,落实我区民生诉求24小时响应机制,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指挥中心拟通过采购民意速办电话专线服务项目,提高响应效率,实现多线路接听、呼叫转移,长效保存通话录音,提高民生诉求服务水平。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提供十条民意速办专线,按采购方要求分组,可通过分机号码指定呼叫。

②通信费用据实结算。

具备录音功能,服务期间按保密要求由采购方妥善存放录音文件,录音盘容量可满足最大限度录音存储需求。录音文件可在信创电脑直接访问、提取、备份,提供安全可靠、保密性强的录音转写文字功能。

④具备呼叫转移移动端功能。

⑤提供专线保障服务。

2.服务要求:

①项目期限为一年。

服务期间保障专线正常使用

③如遇线路故障,在接到报修电话后维修人员须在4小时内及时响应24小时内恢复正常使用。

服务期间提供安全可靠、保密性强的录音转写文字功能。

3.服务成果:

①提供技术支持等服务,服务期间7×24小时保障线路正常运行。

提供通话录音存放与备份等服务,服务期间7×24小时保障录音正常运行。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付款方式:按照完成服务工作进度和工作量,双方合同协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承诺服务,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验收程序为由区应急指挥中心组织验收小组,对成果进行验收评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二)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三)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66日上午9:002024612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指挥中心:yjglj_yjzhzx@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四)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五)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指挥中心(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网格管理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怡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叶工

联系方式:18666047720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