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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周边人行绿道标识系统安装服务第二次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3 16:44:33

一、采购项目名称:管委会周边人行绿道标识系统安装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市2024年鹏城万里绿道建设实施方案,深汕合作区拟新建都市型绿道15公里。截止目前区管委会周边已具备都市型慢行人道15公里,为完善周边配套设施,参照《2024年深圳市绿道网(多层次户外步道体系)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标准,拟开展深汕合作区管委会周边人行绿道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二)项目要求:

采购安装物资所须满足深圳绿道VIS识别系统指定样式,标识由绿道标识设施和地面喷绘组合使用,采购设施样规格根据附件要求缩小为70%成品具体品类如下:

1号信息墙采购安装15套、2号信息条采购安装30套、3号人行道喷绘完成60处。

 

序号

名称

图片


1

绿道信息墙

图片1.png 

2

绿道信息条

图片2.png 

3

地面喷绘

图片3.png 

1㎡喷绘至人行道





2.服务要求:

1)采购要求质量优先、注重性价比、诚实信用原则等。

2)项目工期控制为20天左右,要求在限定时段内全面完成深汕大道城市绿道标识系统规范化采购安装工作。

(三)项目商务要求:

1、采购安装货物、绘制图标免费质保期180天,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起计算。

2、在项目质保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应保证在两日内进行修补或者更换。

3、交货地点:深汕合作区管委会周边人行绿道。

4、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日历日)内交货。

5、验收:投标人货物经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货物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由投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6、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需偿付不能交货部分5%的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7、中标人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2%违约金,超过七日的按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单位需具同类型项目实施经验,有标识系统采购安装业绩的供应商优先择取。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1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74日上午9:00至2024710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办:cgzhzfj_zczy@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15889303470

附件1 深圳市深汕合作区管委会周边人行绿道标识系统安装服务报价单.docx

附件2 深圳绿道VIS标识设计项目.pdf